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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物流行業招聘陷阱 順德法院發布司法預警書

2024年03月26日08:22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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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順德法院發布司法預警書

  順德區人民法院法官呂媛媛(左一)及書記員在物流園區走訪。順德區人民法院供圖

  2023年年底,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發布了“防治物流行業招聘陷阱”司法預警書,揭示“名為招聘,實為租車賣車”的套路。

  這一司法預警書來自該院的樂從人民法庭。該法庭庭長張紅月告訴記者,由於基層法院收案量大,為確保同案同判、發現類案規律,並做好訴源治理,順德區人民法院有召開專業法官會議、由審判委員會研究新案情的做法。

  樂從法庭通過專業法官會議注意到,個人起訴供應鏈公司、汽車服務公司的合同類案件多發。樂從鎮有多個批發市場,物流行業發達。2023年,順德法院全院此類案件近20件,樂從法庭就有十幾起相關案件。

  張紅月表示,“審理時,我們法官著重審查當事人行使撤銷權是否符合法定事由。撤銷合同的法定要件在民法典裡有明確規定,該類‘名為招聘,實為租車賣車’案件的爭議焦點在於當時的行為人是否存在重大誤解”。

  對於是否存在“重大誤解”,需要法官還原了解求職者當時的主觀認知,這是審理難點所在。召開專業法官會議時,法庭法官一致認為,認定該類案件的事實時,不能隻審查合同的書面約定,“最重要的是查明當事人簽訂協議時的主觀認知是什麼、追求的合同目的是什麼”。

  張紅月說:“若求職者磋商目的主要是獲取入職機會,簽訂協議並非為了取得車輛的所有權或使用權,而是能夠更順利地獲得工作,就反映了求職者的真實意思表示並非為了租賃或購買車輛。且企業在招聘信息裡隻說要招聘員工,為什麼后來雙方簽訂的是汽車租賃或買賣協議?企業要有合理解釋。”

  張紅月表示:“通過專業法官會議討論,我們法庭現在審理的案子基本上都支持了求職者的訴求。”她同時表示,法院受理的糾紛相較於社會現實有滯后性,今年該類案件出現了“更新迭代”。“初期,合同主體隻涉及求職者和供應鏈公司或物流公司兩方,僅為雙方合同關系。后來出現了第三方乃至第四方等多方當事人,例如租車公司、汽車銷售公司、融資租賃公司,法律關系更復雜”。

  目前樂從法庭審理的案件多屬“涉雙方關系的簡單類型”。張紅月說,若案件事實涉及到其他主體,審理難度會加大。一個案件中,求職者與汽車經銷商及物流企業簽訂協議,約定求職者同意將所購買的車輛登記挂靠在物流企業名下,且因資金不足,求職者另與融資租賃公司簽訂了協議獲取資金用於購車,以月供方式還本付息。其中涉及應聘方、融資租賃公司、汽車經銷商、招聘方等四方主體,涉及買賣、融資等多個法律關系。

  張紅月稱,“在涉及到多方關系的案件裡,當事人到底清不清楚自己簽了哪些合同?具體權利義務如何約定?這都需要法官更細致地審查,甚至需要主動調查相關事實,如車輛是如何交易取得的,車輛買賣合同的相對人是誰,車輛發票金額是多少,購車款是否包含汽車經銷商代收代繳的費用,購車款的支付路徑,購車融資金額與經銷商收取的購車款金額是否一致等。隻有在查明案件事實的基礎上,法官才能客觀公正地作出裁判。”

  張紅月表示,當前樂從法庭已向轄區政府職能部門反映了相關招聘亂象,要求強化物流企業合規經營。該法庭計劃今年與政府職能部門、物流行業協會等建立聯動機制,推動建立物流行業黑名單,實現業內共享,引導行業合規自律。(記者 李雅娟 )

(責編:木勝玉、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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