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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李慧、齊秀敏、王爭談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應用——

對家暴“零容忍” 讓心靈的港灣寧靜安然

2024年03月08日08:43 | 來源: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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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對家暴“零容忍” 讓心靈的港灣寧靜安然

  李慧代表 人民法院堅持能動司法,為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維護家庭和睦貢獻了法院智慧、法院力量。

  齊秀敏代表 讓“保護令”成為申請人和孩子人身不受侵害的“護身符”。

  王爭代表 要讓這種救濟手段充分發揮快速反應優勢,對實施家暴的人形成法律威懾。

  2023年,電影《我經過風暴》上映,劇中角色遭受家庭暴力的劇情,令觀眾既揪心又憤怒。藝術作品是現實生活的縮影,這種經創作卻真實存在的情節,再次激起人們對家庭暴力問題的詰問:本該寧靜安然的“心靈港灣”,何以掀起狂風暴雨?如何為受害者撐起一把遮風避雨的“安全傘”?

  家庭和諧穩定是國家發展、社會進步、民族繁榮的基石。反對和懲治家庭暴力,人民法院責無旁貸。

  出台司法解釋,織密法律保護“網”

  家庭暴力威脅著受害人的身心安全。2016年施行的反家庭暴力法創設了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這是目前對受害人來說,非常具有救濟效用的制度。

  全國人大代表、山西省翼城縣北關小學教師李慧注意到一起發生在翼城當地的離婚案。雙方當事人在分居期間,受害人遭到丈夫毆打,傷情嚴重,受害人向翼城縣人民法院申請了人身安全保護令。為及時保護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嚴,制止家庭暴力再次發生,法院當天即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保護令發出后,丈夫再也沒有騷擾過受害人。

  全國人大代表、河北齊心律師事務所主任齊秀敏長期關注婦女兒童權益保護問題,她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反家庭暴力的難點在於‘取証難’。尤其是冷暴力帶來的精神傷害,更加難以取証。而且許多當事人自己的取証意識往往也不夠強。”

  人身安全保護令也一度遭到“取証難”的困境。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實施后很長一段時間,許多當事人由於無法提供該法第二十條規定的幾種証據,導致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作用因“証據不足”而無法得到充分發揮。

  2022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正式施行,明確簽發人身安全保護令的証明標准是“較大可能性”,而不需要達到“高度可能性”,從而減輕了當事人的舉証負擔,有助於充分發揮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作用。

  全國人大代表、首發集團京開分公司榆垡收費管理所收費班長王爭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提到,最高人民法院於2023年兩次發布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彰顯了人民法院對家暴“零容忍”的態度,也傳遞了當事人面對家庭暴力時要及時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信息。

  “要及時報警、及時就醫,保留傷情証據,必要時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向司法機關申請法律援助,未成年人可以請公安機關、婦聯等有關部門代為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王爭表示,要讓這種救濟手段充分發揮快速反應優勢,對實施家暴的人形成法律威懾。

  擴大適用范圍,探索保護令應用新場景

  今年1月,發生在北京某機場的真人版“奪子大戰”再次引發社會對離婚雙方隱匿、搶奪孩子問題的關注。

  此類問題並不罕見。2023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全國婦聯聯合發布《關於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的意見》,其中一條規定專門明確,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離異的,任何一方不得以搶奪、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爭奪撫養權或者阻礙另一方行使監護權、探望權。如出現上述情況,人民法院將結合案件具體情況,對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開展監護職責教育。

  2023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人民法院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第二批)。在蔡某某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中,司法機關考慮到蔡某某作為被搶奪、藏匿對象和暴力行為目擊者,其所遭受的身體、精神侵害與父親的家庭暴力行為直接相關,人民法院對唐某某代蔡某某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請求予以支持。

  “搶奪、藏匿孩子,強制將幼小的孩子帶離熟悉的生活環境,容易讓孩子處於驚懼狀態,長期缺乏安全感。”齊秀敏認為,“這本質上也是家庭暴力的一種表現。”

  為此,齊秀敏建議將此行為明確列入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事由,“讓‘保護令’成為申請人和孩子人身不受侵害的‘護身符’。如果被申請人違反,法院既可依法處以罰款,又可採取司法拘留措施,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堅持能動司法,深入推進反家暴工作

  家庭是社會的基本細胞,家和方能萬事興。

  李慧在履職中了解到,翼城法院通過設立家事審判法庭,設置家事調解室、心理疏導室、婦女及未成年子女庇護所,選派擅長調解的法官擔任家事法官等方式,不斷提高家事審判的專業化水平。同時,法院以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積極開展送法進鄉村、進社區等活動,現場以案說法,實現“剖析一案、教育一片”的社會效果。

  “人民法院堅持能動司法,為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維護家庭和睦貢獻了法院智慧、法院力量。”李慧希望,人民法院能夠認真總結經驗做法,積極與公安、婦聯等部門聯動協作,發揮各自優勢,健全完善家事糾紛的訴前解決機制、案件審理過程中的協作配合機制、訴后跟蹤幫扶機制及信息共享機制,深入推進反家暴工作,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努力為社會文明進步、和諧穩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近年來,全國法院通過發布典型案例、開展普法宣傳活動、加強各部門協同合作等方式,不斷推動營造家庭暴力“零容忍”的社會氛圍。

  “家庭暴力不僅違背道德倫理,更涉嫌違法犯罪。”王爭表示,“這絕對不是所謂的‘家務事’。當遭受家庭暴力時,一定要勇敢發聲,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很多家庭暴力受害者缺乏主動維權的意識和勇氣。”齊秀敏指出,“普法任務任重道遠,人民法院要努力發揮普法‘防范於未然’的作用,最大限度喚醒遭受家庭暴力者勇敢主動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

  “對家暴‘零容忍’是全社會的共識,希望包括人民法院在內的各部門,在幫助廣大人民群眾不斷提高反家暴意識、增強自我保護能力的同時,更加緊密合作、形成強大合力,共同為促進家庭和諧、社會穩定而努力。”王爭表示。(本報記者 姜佩杉 趙 岩 白 婕 本報通訊員 郭彥伶)

(責編:木勝玉、朱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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