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近日印發——
改善空氣質量 推進綠色低碳轉型(美麗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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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務院印發《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明確了今后一段時間大氣污染治理的工作重點和行動舉措。《行動計劃》提出,到2025年,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PM2.5濃度比2020年下降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控制在1%以內﹔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比2020年分別下降10%以上。
藍天保衛戰是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中之重。黨的十八大以來,國務院先后印發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推動空氣質量明顯改善,PM2.5濃度和重污染天數大幅下降。為不斷提升人民群眾藍天獲得感,國務院近日印發《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以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到2025年,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PM2.5濃度比2020年下降10%
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介紹,2020年,PM2.5未達標地級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濃度為37微克/立方米,較2015年下降28.8%﹔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為87.0%,較2015年提高5.8個百分點,均超額完成“十三五”約束性指標要求,人民群眾藍天獲得感、幸福感顯著提升。
“我國大氣環境形勢依然嚴峻,部分地區秋冬季PM2.5污染突出,大氣環境問題的長期性、復雜性、艱巨性仍然存在,空氣質量與保護人民身體健康的要求、與美麗中國建設目標仍有較大差距。”這位負責人說。
生態環境部總工程師、大氣環境司司長劉炳江表示,在總結過去10年大氣污染治理工作的基礎上,《行動計劃》傳承延續了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以改善空氣質量為核心,以減少重污染天氣和解決人民群眾身邊的突出大氣環境問題為重點,以降低PM2.5濃度為主線,大力推動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減排,扎實推進產業、能源、交通綠色低碳轉型,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多贏。
《行動計劃》明確提出,到2025年,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PM2.5濃度比2020年下降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控制在1%以內﹔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比2020年分別下降10%以上。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PM2.5濃度分別下降20%、15%,長三角地區PM2.5濃度總體達標,北京市控制在32微克/立方米以內。
優化調整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從“2+26”城市擴為“2+36”城市
《行動計劃》對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進行優化調整,將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地區、汾渭平原作為三大重點區域,提出了更嚴的任務措施、更多的政策支持和更高的目標要求,充分發揮引領作用,推動全國空氣質量改善。
2013年,《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將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地區共47個城市劃為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2018年,《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將重點區域調整為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長三角地區和汾渭平原共80個城市。
“隨著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持續推進,在重點區域空氣質量改善的同時,其他部分非重點區域城市大氣污染問題逐漸凸顯,如位於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和長三角地區之間的蘇皖魯豫交界地區,PM2.5濃度已經與重點區域基本相當,而且在特定氣象條件下還會對重點區域產生傳輸影響。”劉炳江表示。
《行動計劃》結合近年工作實際,綜合考慮區域污染傳輸貢獻、空氣質量狀況、行政管理需求等因素,對個別城市進行優化調整。將PM2.5濃度較高的山東南部、河南中南部等城市納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更有利於開展區域聯防聯控﹔調整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和汾渭平原的部分城市,使得一個省份隻在一個重點區域內,以降低行政成本﹔將PM2.5濃度基本穩定達標且對長三角地區污染貢獻較小的浙江南部、安徽南部的部分城市調出,突出重點、精准發力。
劉炳江介紹,《行動計劃》將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城市總數調整為82個,調整后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從“2+26”城市擴為“2+36”城市。
更加突出交通綠色低碳轉型,推動污染防治和經濟發展協同雙贏
《行動計劃》部署了9項重點工作任務,涉及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結構、面源污染治理等方面,其中一大亮點是更加突出交通綠色低碳轉型,推動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等多污染物協同減排,例如,到2025年,鐵路、水路貨運量比2020年分別增長10%和12%左右。
“現在,北方地區的重污染過程,氮氧化物是拉動PM2.5濃度快速上升的主要因子。氮氧化物的排放,機動車等移動源是第一大來源。”劉炳江介紹,《行動計劃》中,交通領域的綠色低碳轉型量化指標最多,措施最細最具體。
近年來,我國運輸結構調整卓有成效,“公轉鐵”工作進展明顯,鐵路運輸量連續6年增長﹔新能源汽車、零排放移動源推廣有進展﹔累計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約4000萬輛,機動車清潔化水平提高﹔機場、港口碼頭非道路機械電動化大規模推進。
劉炳江介紹,貨運結構調整將更加聚焦關鍵領域,推動貨物清潔運輸。比如煤炭領域,強化煤炭主產區煤炭和焦炭中長距離(運距500公裡以上)運輸要求,鐵路運輸比例力爭達到90%。機動車清潔化發展更加強調新能源化,抓好公共領域車輛和重型貨車兩個重點,促進清潔化水平大幅度提高。非道路移動源更加強化綜合治理,堅持新能源替代與老舊機械淘汰同步發力。成品油質量更加突出全鏈條監管,要求有關部門加強油品進口、生產、倉儲、銷售、運輸、使用全環節監管。
“《行動計劃》一個突出創新點在於,更加關注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保護的關系。”南開大學教授馮銀廠認為,多年攻堅后,傳統治理方法的減排空間在逐漸收窄,目前已進入探索污染防治和經濟發展協同實現雙贏的階段。《行動計劃》釋放出這樣的信號,要從根本上、從發展路徑上去思考大氣污染防治的未來方向,引領全社會努力攻堅。
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表示,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完成情況將作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對問題突出的地區,視情組織開展專項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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