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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保障性租賃住房正式開放申請

2022年11月02日08:15 | 來源:昆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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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昆明市保障性租賃住房正式開放申請

  11月1日,昆明市保障性租賃住房正式開放申請。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通過昆明安居網或“昆明安居網”微信公眾號進行實名注冊,選擇“保租房”業務,填報申請﹔已注冊昆明安居網賬號的申請人,可直接登錄填報申請。不具備網絡填報條件的申請人,可攜帶本人及共同申請人身份証原件到有申請意向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產權或運營(管理)單位、任意便民服務點,由工作人員指導完成申請填報。

不設收入和戶籍限制

11月1日,在昆明市保障性租賃住房媒體溝通會上,相關負責人對《昆明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實施細則(試行)》進行解讀,明確了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准入條件、分配方式、租金定價原則和后續運營管理等內容。

昆明市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難群體供應,不設收入、戶籍限制,年滿18周歲並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在所申請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所在的縣(市)區無自有產權住房,且在本市未享受其他形式的保障性住房政策,均可申請保障性租賃住房。

項目產權或運營(管理)單位委托專業機構,評估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在綜合考慮房屋建設、維修和運營管理成本等因素的基礎上,按照不超過市場租賃住房租金的85%確定租金價格。取得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的項目,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按照居民標准執行。

為更好地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昆明市將按照政府扶持、金融助力、市場運作的方式,堅持誰投資、誰所有、誰受益的原則,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引導多主體投資、多渠道供給,並將從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土地支持政策、落實稅費優惠政策、加大財政金融支持等方面給予保障。

意向房源可預選

市民在完成申請填報后,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對申請數據進行提取匯總,並將提取的申請數據提交相關部門,對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的房產情況和身份信息進行比對。根據比對數據進行審核,在審核結束3個工作日內以短信的方式告知申請人審核結果及后續辦理流程,申請人也可登錄昆明安居網或“昆明安居網”微信公眾號自行查詢。

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須在核查結果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攜帶本人身份証原件及相關証明材料,到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進行復核。

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將對可分配房源進行統籌,把房源信息錄入昆明市保障性住房業務管理系統,並通過昆明安居網、“昆明安居網”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公布項目規模、區位、租金基准價、物業費、資金監管銀行、交付標准等信息。

房源分配信息公布后,審核通過的申請人可登錄昆明安居網或“昆明安居網”微信公眾號進行房源預選。需要注意的是,房源預選隻代表申請人對該套房源有選房意向,並非最終選定房源。申請人需在正式選房開放時完成繳費及簽約等手續,才能視為該套房源被最終選定。

房源預選結束后,申請人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昆明安居網或“昆明安居網”微信公眾號進行選房,一個申請家庭隻能選擇一套房源且選定后不可更改。選定房源后,須在24小時內開設指定銀行的二類賬戶,並簽訂租金、履約保証金凍結協議和租金代扣協議,還需在該賬戶存入3個月租金和金額為3個月租金的履約保証金。逾期未完成操作,視為放棄該套房源,申請人需重新選擇房源。

保障性租賃住房選定后,申請人須在規定時限內,通過昆明安居網或“昆明安居網”微信公眾號與項目產權或運營(管理)單位簽訂電子化保障性租賃住房租賃合同。

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每年會對保障性租賃住房承租人的資格進行復審,不符合條件的,應按租賃合同約定進行騰退。申請人虛報、瞞報、提供虛假証明材料騙取保障性租賃住房,或者存在擅自轉租、轉借、改變房屋用途等違反相關規定或者租賃合同約定情形,將取消申請人資格,並清退房源。

據了解,昆明市首個投入運營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惠青家·滇池明珠店將於年底開租,申請人可關注昆明安居網和“昆明安居網”微信公眾號查看可分配房源信息,同時也可關注“惠青家”微信公眾號,獲取惠青家·滇池明珠店項目房源詳細信息。(記者吳勁鬆報道)

(責編:木勝玉、朱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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