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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2021年度審計“體檢報告”發布 

重點領域突出問題需高度關注 “三保”預算缺口監管有待加強

2022年07月30日08:58 | 來源:雲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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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受雲南省政府委托,省審計廳負責人向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作了《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2021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報告雲南省年度“經濟體檢”狀況。

報告指出,2021年,省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總計5653.10億元,支出5539.52億元,結轉113.58億元﹔政府性基金收入總計1666.50億元,支出1629.45億元﹔國有資本經營收入總計23.37億元,支出23.18億元﹔社會保險基金收入968.43億元,支出775.96億元。與年初向省人代會報告數相比,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多6.58億元,支出多6.58億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多23.40億元,支出多837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數一致。

通過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有:一是部分經常性支出未得到有效壓減,委托業務費、勞務費、培訓費、會議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5項費用性支出較上年增加24.89億元,增長47.66%。二是對“三保”預算缺口監管不到位。對47個縣未足額編制“三保”預算造成缺口45.55億元,58個可用財力無法覆蓋“三保”需求的高風險縣年初預算仍安排財力356.03億元用於“三保”及債務外的其他支出事項的問題,省級財政未予及時糾正。三是由於儲備不到位,導致部分“三個定位”項目預算執行率不高。審計抽查生態文明排頭兵建設資金97.62億元、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建設資金12.02億元,預算執行率分別為47.16%和34.93%。四是預算單位對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的自評結果不實。317個省本級項目自評預算執行數總計大於實際執行數396.96億元,64個省對下項目自評預算執行數大於省級財政下達金額140.96億元。

去年以來,審計部門重點對26個省級一級預算單位及其所屬78個單位開展了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包括執行財經紀律不嚴格、預算編制與執行不到位、預算績效管理不規范等。其中,10個單位拖欠中小企業賬款2350.36萬元,11個單位應繳未繳非稅收入1973.73萬元,5個單位購買2.13億元服務、設備等未公開招標或未辦理政府採購手續。

為推動優化營商環境及招商引資政策落實,審計部門對16個州(市)和70個縣(市、區)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包括審批事項超時辦理,穩崗及降低企業成本措施執行不到位、涉企收費清退不及時,政務服務事項取消、調整不到位等。7個州(市)和29個縣(市、區)的123個單位未及時調整、公布政務服務事項842項﹔1個市和2個縣的5個單位應取消未取消23項行政權力事項。另外,通過對昆明、曲靖、玉溪、紅河4個州(市)的7個國家級開發區和23個省級開發區2019年至2021年年度招商引資及園區建設成效進行專項審計調查發現:部分開發區招商引資項目落地率低、進度緩慢,9個開發區的192個招商引資簽約項目中,69個尚未落地,31個進度緩慢或停建﹔土地供給保障跟不上,導致部分簽約擬入駐項目未落地﹔孵化機構能力偏弱,30個開發區中僅4個開發區設有孵化器。

結合省級預算執行審計、經濟責任審計、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省屬企業審計項目,審計部門對26個部門、12所高校、3家中級法院、2戶省屬國企、173戶涉糧企業的國有資產管理使用及5名省管領導干部履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保護責任情況進行了審計,發現企業國有資產方面主要存在部分資產損失、股權收購及資產購置不規范、違規出借資金和對外擔保等問題﹔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方面主要存在底數不清、使用效益不高、違規出租出借處置等問題﹔國有自然資源資產方面主要存在部分資源資產保護與污染防治目標任務未完成,部分小水電站清理整改未按期完成,違規採礦、項目未批先建等問題。

報告顯示,2021年,省審計廳共向相關部門出具移送處理書函172份,涉及事項338項。審計移送事項更加聚焦侵害人民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高度關注民生,特別是糧食、社保、鄉村振興等重點領域的問題,更加關注普遍性、趨勢性問題,更加注重挖掘公權力運行高風險領域和關鍵環節問題背后的深層原因。截至2021年底,移送事項已辦結71項,其中,24項已立案審查,19項涉及的責任人員已給予刑事黨紀政務處理,28項移送相關主管部門的問題已通過收繳資金等方式完成整改。

“目前,本次報告反映的各項問題,有關地方和單位正在積極整改。審計機關將加大工作力度,督促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落實。”省審計廳負責人表示,省政府將於今年11月向省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瞿姝寧)

(責編:木勝玉、朱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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