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抵昆人員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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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昆明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發布通告,為有力落實“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總策略,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對來(返)昆人員採取健康管理措施。
所有來(返)昆人員必須注冊“雲南健康碼”,抵昆時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証明,入昆后24小時內再完成1次核酸檢測。省外來(返)昆人員必須提前24小時向目的地社區報備,配合做好相關防控措施。
14天內有上海市、吉林省等重點涉疫地區旅居史的來(返)昆人員,自4月8日起抵昆的,一律實施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第1、2、3、4、7、10、14天進行核酸檢測),加7天居家隔離觀察(第1、7天進行核酸檢測)。末次核酸檢測應為“雙採雙檢”,人、物、環境核酸檢測均為陰性后方可解除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14天內有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來(返)昆人員,自4月8日起抵昆的,一律實施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第1、2、3、4、7、10、14天進行核酸檢測),加7天居家隔離觀察(第1、7天進行核酸檢測)。末次核酸檢測應為“雙採雙檢”,人、物、環境核酸檢測均為陰性后方可解除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14天內有中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來(返)昆人員,自4月8日起抵昆的,一律實施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第1、2、3、4、7天進行核酸檢測),加7天居家隔離觀察(第1、7天進行核酸檢測)。末次核酸檢測應為“雙採雙檢”,人、物、環境核酸檢測均為陰性后方可解除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14天內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帶“*”號來(返)昆人員,自4月8日起抵昆的,一律實施7天居家隔離觀察(第1、7天進行核酸檢測,第2、3、4、5、6天進行抗原自測)。
行程卡不帶“*”號但近14天內有浙江省杭州市、寧波市、嘉興市、衢州市,江蘇省南京市、蘇州市、無錫市、連雲港市、常州市等較高外溢風險城市旅居史的來(返)昆人員,自4月15日6時起抵昆的,一律實施7天居家隔離觀察(第1、7天進行核酸檢測,第2、3、4、5、6天進行抗原自測)。
上述人員無居家隔離觀察條件的,一律實施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指揮部將根據疫情形勢動態調整防控措施。如遇特殊情況,可及時向所在社區反映,經社區審核后報屬地疾控中心處置。以上通告內容如有違反,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張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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