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雲南頻道>>法治

刷單返利?冷靜點,它排電詐第一!

2022年03月17日08:35 | 來源:昆明日報
小字號

原標題:刷單返利?冷靜點,它排電詐第一!

美編趙雲萍/制圖

來自昆明市反詐中心的最新數據顯示,今年截至3月15日,全市因被電詐而報警的案例中,最多是刷單返利類、貸款和代辦信用卡類﹔最易受騙的人群是一般職工和待業人員(詳見圖表)。

近期 騙子喜歡用這7類手段詐騙

昆明市反詐中心公布今年發生的7起典型案例,均為近期高發的電信網絡詐騙案件類型。警方提醒:廣大市民應牢記“三不一多”原則:未知鏈接不點擊,陌生來電不輕信,個人信息不透露﹔轉賬匯款多核實。

1.刷單返利

今年2月9日,趙某在微信朋友圈看到,關注淘寶店鋪、給明星點贊即可賺取佣金,趙某按要求接了任務。對方要求趙某下載“*訊通”App,在“接待員”指導下開展任務。“接待員”讓他下載注冊“**公益”App,向“**公益”App充值積分,完成4個任務才能提現,取出預存本金和佣金。趙某先后9次向對方提供的微信收款碼和銀行卡賬戶轉賬共50000元,多次無法提現被對方拉黑后,才發覺被騙。

總結:騙子稱僅需要網上兼職刷單、充值返利等操作就可實現收益,先以小額返利為誘餌,誘騙受害人投入大額資金。

2.貸款、代辦信用卡

今年2月5日,徐某接到一條短信,稱徐某有30萬元的貸款額度。徐某通過短信的鏈接下載“**借”App,按照操作流程貸款時,貸款平台客服以“驗証流水”“預存所借金額的20%”為由,讓徐某向對方提供的銀行卡轉款。徐某向對方銀行卡先后轉賬3筆共9900元,對方又稱“銀行流水不夠”,讓他再存17600元,徐某發現被騙報警。

總結:騙子通過群發信息,稱其可為急需資金者提供貸款,利息低,無需擔保。一旦事主信以為真,對方便要求先打款,以此實施詐騙。

3.虛假投資理財(殺豬盤)

今年1月,姜某通過社交軟件認識網友“花仙子”。“花仙子”自稱從事証券交易,賺了很多錢,邀請姜某一起投資項目。姜某很有興趣,“花仙子”給他發股票走勢圖片,繼續鼓動他投資。姜某按照“花仙子”的指示,在“**IM”平台上充值,第一次投了300元,真的賺了錢﹔姜某又投了6000元,又“秒賺”1000元,平台賬戶顯示余額為7000元。當姜某無法提現,平台客服以“需要繼續充值”“平台系統有問題”讓姜某繼續充值,姜某才發現被騙。

總結:騙子在網絡上偽裝成“高富帥”或“白富美”,加受害人為好友騙取感情和信任,以知道平台漏洞可以帶受害人賺錢為由,推薦受害人點擊不明鏈接進入虛假平台、App后,進行網上投資理財、炒數字貨幣、網購彩票、博彩賺錢,編造虛假盈利數據引誘受害人轉入資金。

4.冒充電商物流客服

今年1月,沈某花50元網購一雙鞋子。一天后,沈某接到電話,對方稱沈某購買的鞋子有質量問題,可“一賠三”,讓沈某下載“釘釘”,工作人員“郭小杰”會處理理賠事宜。在“郭小杰”的誘導下,沈某通過貸款小程序借了9500元。“郭小杰”稱9500元是賠付平台多給的,需要沈某將錢轉回,否則會影響沈某征信。沈某在向對方銀行卡轉賬9500元后才發現被騙。

總結:騙子冒充購物網站、物流客服,以購買的商品質量有問題需要退款等理由,誘導受害人在其他借貸平台上借款,再以退款平台出錯需要受害人返還賠付金為由進行詐騙。

5.冒充公檢法及政府機關

今年1月31日,羅某接到陌生電話,對方自稱是上海市公安局的警察。添加微信后,對方稱羅某的身份信息泄露,在上海開設的銀行卡中有一筆涉案資金需要清查,要求羅某將所有錢通過銀行卡先轉到對方提供的安全賬戶,調查清楚后再退錢。羅某向對方提供的銀行卡號轉賬140000元后,對方還要求羅某繼續轉賬。羅某讓對方退回時,發現已經被拉黑。

總結:騙子假冒“警官”“檢察官”“法官”等,謊稱受害人涉嫌洗錢、販毒等嚴重犯罪,誘導受害人將資金轉入實為騙子持有的所謂“安全賬戶”,此類詐騙造成損失金額最大。

6.虛假購物、服務

2月9日,李某看到陌生人的QQ空間可購買手機,李某與其聯系並選購了一部手機。“客服”聯系李某,要求充值500元進行驗証后才能發貨,並給李某兩個QQ號,讓李某分別往兩個賬號充值﹔之后又要求下載運貨中心App,繼續支付一筆金額就可以在第二天10:00前發貨﹔次日,李某聯系發貨客服,客服稱還需300元辦理發票……在多次轉賬后,李某發現被騙,共損失3262元。

總結:騙子以低價在購物平台、二手交易網站上發布商品,受害人購買后,就失去聯系。

7.冒充領導、熟人

今年2月12日,周某在上班時收到妹妹的QQ信息,“妹妹”稱自己急需用錢但微信無法提現,想先把錢轉到周某卡上,再把錢轉到一個朋友的微信上。隨后,“妹妹”向周某發了一張轉賬成功的截圖,周某向對方提供的微信賬號轉賬4800元。一天后,周某發現自己的銀行卡並沒有收到轉賬,才發現被騙。

總結:騙子通過非法渠道,獲得受害人親友的手機號碼、社交賬號密碼,從而騙取受害人信任,進而編造“發生意外急需用錢”“資金周轉”“代繳話費”等理由,誘使受害人轉賬。(唐麗)

(責編:徐前、朱紅霞)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