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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将实施9个倍增培育方案 让市场主体成长为参天大树

2022年02月10日1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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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是社会生产力的基本载体,也是稳就业的“顶梁柱”、经济增长的“发动机”。

统计数据显示,去年1至4季度临沧市地区生产总值为

908.48亿元,

同比增长 7.4% ,

两年平均增长5.5% 。

在经济下行压力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全市经济运行延续稳中加固态势,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其中,临沧市实施的市场主体倍增“阳光、雨露、土壤”行动功不可没。

今年,为更好地激发市场主体发展的内生动力,有效促进市场主体快速增长,根据《临沧市市场主体倍增“阳光、雨露、土壤”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沧市印发9个市场主体倍增培育实施方案,按照“生得多、进得快、养得活、长得壮”的基本思路,确保农业企业、建筑业企业、商贸企业、服务业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文化和旅游、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从诞生、发展到壮大的各生命阶段都能得到优质服务,最大限度释放社会创业创新潜力,促进市场主体多起来大起来活起来强起来。

促进农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

目标:到2025年,全市农业企业数量达到13700户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达到399户;农民合作社保持在3500个左右,发展质量显著提升。

任务: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以农业为基础培育发展农业企业;围绕“三个示范区”建设,聚焦“茶、糖、果、蔬、牛”等优势主导产业,推进“一、二、三行动”,全产业链谋划特色产业提档升级,推动产业基地化,做大农业市场主体,做强龙头企业;深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持续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加大示范社创建力度,加强社企合作对接,强化指导扶持服务,着力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带动能力。

举措:一、积极扶持农业企业创业发展。二、强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管理。三、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试点示范创建。四、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发展。五、强化农业企业招大引强扶持力度。六、鼓励农业企业上市融资。七、落实农业企业金融支持优惠政策。八、保障农业企业用地需求。九、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水平。十、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带动能力。十一、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

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目标:“十四五”期间,大幅提高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到2025年,全市工业企业达9591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达到300户,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2.6%。

任务:加快新建项目投产纳规, 力争每年新建投产纳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不少于10户;强化培育推动企业“小升规”, 力争每年“小升规”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不少于24户;精准帮扶企业“防退规”, 力争存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每年退库数量控制在8户以内;加大招商力度扩增量,力争谋划引进一批大项目、好项目落地;加强指导涉工企业转化, 鼓励产业活动单位转为法人单位。

举措:一、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市级财政对新升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20万元,各县(区)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力度。二、加大融资支持力度。推动政银企合作,鼓励商业银行开发针对新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小升规”重点培育企业的专项金融产品。三、加大税费支持力度。建立完善惠企政策直达市场主体机制。四、健全服务机制。从市场需求出发,向“小升规”重点培育企业提供针对性、特色化服务。五、加强宣传与考核评价,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工作纳入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体系。

促进建筑业企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

目标:到2025年末,全市登记注册的建筑业企业达6403户以上、具有资质等级的建筑业企业达550户、入统入库的建筑业企业达200户。

任务:积极推进建筑产业聚焦发展转型升级、建筑企业核心竞争力转型升级、建筑承包方式转型升级,以项目建设推动企业快速增长,鼓励市外优质建筑业企业落户临沧。

举措:一、建立协调发展机制。制定推进建筑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建筑业产业发展。二、提高本地企业市场竞争力。引导市外大型建筑企业与本地建筑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大力支持社会投资工程项目选择本地建筑企业作为项目承包方参与建设。三、完善工程风险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领域保证金的规定;推行建筑企业工人及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四、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深化电子证照和“一网通办”,提升行政主管部门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

促进商贸企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

目标:培育扶持商贸企业市场主体发展,到2025年,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达24505户,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达332户,外商投资企业法人达37户。

任务:扶持培育商贸市场主体,力争用3至5年时间,在各县(区)中心打造一批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推进利用外资增量提质,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引进外资项目落地临沧。着力培育电子商务主体,鼓励有条件的县区、企业以自建、合作开发等形式搭建区域电商平台,孵化本土电商主体。加快开放型平台建设,围绕融入国内大循环、国内国际双循环,支持物流供应链核心企业加强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协同整合,推进供应链企业协同发展。

举措:一、聚焦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协调解决商贸企业培育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二、对新竣工投产项目和新开张运营企业进行摸底,及时将达限以上标准的企业,纳入统计范围,做到应统尽统。三、建立税收协同共治机制,各相关部门加强联动,按照行业监管范围对以个体工商户组织形式开展经营的,加快引导其升级为企业。

促进服务业企业(不含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

目标:聚焦细分行业,优化发展环境,强化数字赋能,增强要素保障,着力培育服务业企业,到2025年,全市服务业企业达到2.072万家。

任务:通过科学规划布局,增强要素保障,实现旅游文化企业倍增,现代物流企业倍增,健康服务企业倍增,推进现代金融组织发展,推动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数字服务企业倍增,科技服务企业倍增,家庭服务企业倍增,商务服务企业倍增,环保服务企业倍增,教育培训企业倍增。

举措:一、各服务主管部门细化工作方案,构建市场主体梯度培育格局。二、深化服务业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监管的“加法”和优化服务的“乘法”,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大服务业企业上市培养力度,全面落实支持服务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四、强化统计监测。

促进中小企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

目标:着力提高登记注册效率,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到2025年,全市中小微企业达到66345户。

任务:落实“个转企”“小升规”支持政策,明确任务分工,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培育路径壮大企业总量;将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作为重点任务,培植优质企业;推动构建协同创新支持体系,提升创新能力;探索构建全市企业服务综合平台,健全服务体系;依托全市开展的“五大培训工程”,强化人才培养。

举措:一、细化目标任务,强化督促检查、目标考核、奖惩制度,确保工作落地落细落实。三、加强财政支持,市级财政安排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专业化水平提升。四、加大金融支持。五、强化要素保障,进一步加大项目用地、用电保障。六、落实惠企政策。七、严格考核评价。八、定期开展优秀民营企业评选表彰活动、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创客中国”云南省中小企业创业大赛,激发企业活力。

高新技术企业“三倍增”行动

目标:到2025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体系更加健全,朝着集群发展方向迈进,数量快速增长,规模不断壮大,全市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由2020年的15户增加到35户以上;营业总收入由2020年的4.02亿元增长到9.03亿元以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销售收入由2020年的3.45亿元增长到7.75亿元以上。

任务: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名单; 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工作力度;开展“一企一策”指导服务;加强规模以上企业培育工作;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加大招商引企力度。

举措:一、建立联动培育工作机制。二、强化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三、鼓励社会化力量参与培育工作。四、推动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五、加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力度。

促进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倍增培育

目标:到2025年,壮大景区运营主体,创建4A级景区4个;培育旅游住宿业运营主体,每个县、自治县、区建成运营至少1个达到五星级标准的高品质酒店;全市建成运营半山酒店10个以上,建成运营等级旅游民宿15家以上;培育新业态企业15家;新增特色涉旅小微企业428家。

任务:全力打造文旅龙头企业;整合做强旅行社企业;推动景区运管企业深化改革;做精做专涉旅住宿企业;着力打造特色餐饮企业;加大培育旅游演艺企业;重视培育文创商品企业;重点培育新业态企业。

举措:一、通过资产重组、股份合作、资源整合等方式,延伸产业链,重点培育、扶持竞争力强的龙头文旅企业。二、以市场为导向支持有实力的旅行社向集团化、品牌化、规模化方向发展。三、推动国有景区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推行“管委会+公司”管理运营模式。四、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和专业团队与临沧市涉旅住宿企业建设运营。五、培育名店名菜,展示临沧特色美食文化,形成品牌化、规模化、连锁化的市场体系。六、推进“文化科技+创意+旅游”融合,打造一批文化演艺、实景演艺、庭院演出、原生态民间艺术表演等文化演艺新业态。七、鼓励发起文创商品创意开发联盟,培育文创商品开发创新基地。八、引导和支持科研院所、医疗机构、运动俱乐部、教育机构等参与旅游新业态、新产品开发运营。

促进个体工商户倍增培育

目标:“十四五”时期,个体工商户年均增长12%,到2025 年全市个体工商户数量达到22.5万户。

举措:一、建立协调机制,指导督促个体工商户培育工作。二、优化市场准入服务,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高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效率。三、完善信用修复机制,鼓励个体工商户信用修复。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五、鼓励减免个体工商户租金。六、持续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七、持续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普惠金融支持。八、落实“贷免扶补”创业担保政策。九、提升职业技能培训,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就业服务机构、创业孵化机构为个体工商户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十、完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十一、引导督促平台经济发挥积极作用。十二、提高数据分析质量,为研究完善临沧市个体工商扶持培养政策提供准确的决策参考。

来源:临沧日报

(责编:木胜玉、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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