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云南频道>>法治

普洱以“警察蓝”护卫“生态绿”

2023年06月13日09:29 |
小字号

近年来,云南省普洱市公安局全面深化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向纵深发展,积极推动河(湖)长制工作从“有名”到“有实”、从“见行动”到“见成效”、从“见行动”到“上台阶”的转变。

普洱市公安局成立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率先在全省公安机关构建起河(湖)警长四级组织责任体系,对河湖实行分级分段管护。目前,全市公安机关设立市级河湖总警长1人、市级河湖警长10人、县(区)级河湖警长10人、乡(镇)级河湖警长108人。该局河长办逐年制定下发河(湖)警长工作要点和巡河(湖)工作计划、“河湖长+警长”协作机制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将河(湖)警长制工作纳入全市公安机关重点工作内容。主动加强与水务、生态环境等部门协调联动,形成水上治安综合治理责任链条。

四年来,各级河(湖)警长共召开联席会议300余次,联合整治370余次,开展巡河巡查5500余次,出动车辆1500余辆,出动警力5700余人,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290余次,累计清理河道42公里,清理垃圾45吨。

普洱市公安局河长办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深入开展“清河行动”、河湖“清四乱”等专项行动。四年来,与各县(区)、乡镇河长办及河湖保护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整治370余次,发现整改问题350余个。今年以来,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110余次,清理河道21公里、垃圾4.8余吨;与各县(区)、乡镇河长办及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整治170余次,发现整改问题100余个;破获非法捕捞刑事案件1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余人,缴获非法开采河砂2000立方米、涉案金额达50余万元。坚持每月对县(区)河湖警长工作实行清单式通报,定期督促提醒。定期不定期对挂包河湖进行督导检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存在问题。

四年来,普洱市开展宣传活动230余次、出动警力114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4.3万份,接受群众咨询5900余人次,新增建立河湖警长制公示牌190余块。(刘伟宏)

来源:普洱市公安局

(责编:徐前、朱红霞)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