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17部门联合印发激励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措施
中小企业改造提升最高补助800万元
支持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改造。 资料图
日前,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7个部门联合印发《云南省激励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强化导向引领、提升创新能力、优化政策环境、强化金融支撑4个方面提出支持智能化改造、支持研发创新平台等18条具体措施,推动全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增产增效,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措施》明确,要支持智能化改造,择优按不高于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重点支持国家级、省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实施的智能化改造项目、省级智能制造示范项目。支持绿色化改造,择优按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服务化改造,择优按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800万元。支持高端化改造,择优按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集群化改造,择优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的补助。支持优质中小企业改造提升,择优按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800万元。
《措施》提出,要支持企业新设立创新平台,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设立的具有研发能力的科技创新组织,且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1.5%(含)的,给予一次性后补助经费30万元;支持重点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攻关,对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揭榜制项目,按不超过项目科技投入额的4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创新成果转化,鼓励创办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最高补助100万元,其中,对促成不低于3项科技成果在省内转化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年度技术交易额度在2000万元(含)以内的,给予1.5%的一次性补助;200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1%的补助。同时,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鼓励大企业先试、首用中小企业创新产品,促进中小企业配套产品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
《措施》明确,要通过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支持“零增地”技术改造,支持“进区入园”技术改造,加大建设用地保障力度,落实促进技术改造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优化政策环境。对省内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照不低于所在土地等别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但不得低于该项目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有关费用总额。
此外,《措施》还从强化金融支撑方面提出,要拓宽技术改造融资渠道、促进科技金融融合发展。其中对采用省级科技创新券方式减免科技贷款担保费的担保机构,按年度新增科技贷款担保额给予一定的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科技型企业获得的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按贷款利率给予一定的贴息补助,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记者杨敏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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