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实施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新型研发机构年度最高补助800万元
10月9日,云南省科技厅官网发布《云南省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工程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要求,到2025年,新增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3000家以上;全省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3500户以上;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59件以上;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5%以上;技术合同成交金额达130亿元以上。
《行动方案》提出,要完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双创孵化载体建设体系,建立双创孵化载体考核评价机制和退出机制,新建、重组、改建一批众创空间和孵化器。支持企业单独建设或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产业创新平台,企业投资超过3000万元(含)以上的,直接享受省级科技创新平台有关支持政策。鼓励省内外企业到云南省设立新型研发机构,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实行“预算+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符合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扶持政策的,可给予年度最高800万元的经费补助。
《行动方案》提出,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后备名单,充实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增强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力量,提高高新技术企业持续发展能力。对照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加强对工业企业、农业企业、建筑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等传统企业培育指导,引导传统企业向科技型企业发展。
全省将突出企业的市场主体创新地位。对省内高新技术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且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实际支付金额2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后补助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作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牵头承担单位的,在项目评审中加2分。在企业科技创新人才引培上,将建立企业科技特派员机制和校企、院企科研人员“双聘”机制,鼓励高校、院所科研人员流动到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服务。
《行动方案》明确,为推动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全省探索建立“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池”,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对接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的现有科技成果,协助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型企业装备首台套、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等创新产品的,可采用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采购。
在提升企业科技创新服务能力方面,《行动方案》明确,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培育。充分发挥双创孵化载体孵化培育科技型企业的作用,鼓励双创孵化载体孵化培育科技型企业,对孵化科技型企业的双创孵化载体给予相应奖励。在服务模式上,构建省—州(市)—县(市、区)一体化科技型企业培育工作制度,深入实施“一企一策”培育指导工作,将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企业科技特派员等工作与“一企一策”培育指导工作有效衔接,为企业提供精准化服务。(张怡)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 评论
-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