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2025年底前力争更新改造地下老化管道逾3万公里
美编王丽娜/制图
为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消除地下管网安全隐患,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云南省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程实施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明确,2025年底前,力争更新改造地下老化管道3万公里以上。
《方案》提出,云南将积极储备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2022年启动实施一批。
《方案》要求,在全面普查城市地下燃气、供水、排水、电力、通信等管网布局现状和功能属性的前提下,各州市以城市(含市辖区)、县城为单位,编制各城市(县)《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方案》,加强地下管网信息数据标准化建设,实现管网信息共享利用,统筹推进项目实施,有序安排施工区域、时序、工期,全面治理雨污混流,加强管网质量监管。
为统筹推进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各地要加强城市燃气管道安全排查改造,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对被违规占压、包封、室内外锈蚀严重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城市燃气管道进行排查改造,同步安装报警器等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此外,云南还扩大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加快使用年限超过50年、材质落后和漏损严重供水管网改造,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推进城镇雨水管网建设改造,按照城镇排涝标准,优先对城镇易涝点的雨水口和排水管渠进行改造,新改扩建城市道路同步完善雨水管网建设;加快老旧破损污水管道更新改造,全面整治管网错接混接、雨污混流、破损漏损等问题。
围绕“渗、滞、蓄、净、用、排”六字方针,云南科学修编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推进已建成管廊尽快达到设计能力并投入运营。
云南鼓励专业经营单位承接非居民用户所拥有管道和设施的运维管理。更新改造后的共有产权管道和设施,可依法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由其负责后续运营维护和更新改造。(李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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