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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公安分局公布3起养老诈骗案例

2022年08月25日14:44 | 来源:人民网-云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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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老龄人口不断增加,不法分子也盯上了老年人群体。他们利用老年人辨识能力不强、渴望健康、权益保护能力弱等特点,以销售“养老产品”、代办“养老保险”、提供“养老服务”、宣称“以房养老”、组织“养老旅游”等名义进行诈骗,严重侵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那么,针对老年人的骗局通常有哪些形式?老年人要如何警惕和防范此类诈骗套路?如何提高防骗能力?近期,云南省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经侦大队和临翔区市场监管局查办的几起案例。

案例1:临翔区某养生馆超范围经营,以会销形式诱导老年人购买保健用品案

7月6日,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重点单位商铺进行走访检查,检查中发现临翔区某养生馆正在组织50余名老年人上养生课并预收费用购买店内艾草养生、理疗仪等保健用品。

经查,该养生馆超范围经营,并以会销形式对其销售的产品性能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临翔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当场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予以改正。8月16日,临翔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店予以注销。

案例2:临翔区某养生馆超范围经营,不实宣传推销保健产品诱导老年人消费案

8月19日,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夏季治安“百日行动”专项整治主动出击,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对老年人易涉及的保健品市场存在的乱点乱象进行清理查处。民警与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深入商业楼、居民楼周边重点场所进行拉网式线索摸排,发现某养生馆超出营业执照核准范围经营,采取给老年人提供免费泡脚、体验吸氧、按摩理疗等手段,吸引老年人聚集在其经营场所,宣传推销其并不在经营范围内的艾灸风湿贴,并夸大其功效。

经查,当事人在该案中,超出营业执照核准范围经营,临翔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当场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予以改正。

案例3:两家百货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低价向老年人销售过期食品案

接线索举报,杨某某百货店、阿某百货店两家商店存在利用一些老年人容易贪小便宜的心理,隐瞒食品已过保质期,低价向老年人销售的行为。8月20日,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对两家商店进行检查。

经查,杨某某百货店共销售过期食品206.6元,阿某百货店共销售过期食品1216元,临翔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两家商店处以没收过期食品和罚款5000元的处罚。(沈正凤)

(责编:木胜玉、朱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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