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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勇于担当、履职尽责,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大各项工作取得新成就——

勇担当履好职 促发展保善治

2022年06月28日10:59 |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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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勇担当履好职 促发展保善治

  6月27日,“云南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在昆明举行省人大常委会专场,介绍10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中共云南省委的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四个机关”建设,为促进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自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着力打造“四个机关”

  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

  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在学思践悟中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机制,2020年省委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今年又研究制定《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保障和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每年年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向省委全面汇报人大工作,并每年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人大工作中的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要事项100多项,坚决完成中央和省委交付的工作任务。10年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98项,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714人(次)。

  为强化自身建设,省人大常委会不断健全学习机制,全面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机关干部的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和业务学习;着力加强人大各级党组织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党建工作与人大业务双融合、双推进。

  今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省委要求,及时制定出台行动方案,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开展了作风革命大讨论、学习风气大转变、重点工作大调研、工作质效大提升、模范机关大创建“五大专项行动”,推动人大工作提质增效。

  深入推进高质量立法 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三个定位”,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着力以高质量立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10年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省的地方性法规45件、修改95件(次)、废止30件,批准州(市)地方性法规134件,批准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142件。截至今年5月底,云南省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369件,其中省的地方性法规224件,州(市)地方性法规145件;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变通规定329件。

  在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方面,制定了《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全面修订全省8个自治州、29个自治县的自治条例,批准了一批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制定了《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修订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条例,在全国率先出台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并与贵州、四川共同立法保护赤水河流域,开创了我国地方流域共同立法先河。

  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先后制定发展规划条例、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等法规,修改信息化促进条例、旅游条例等;在加强民生和社会治理方面,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实施民法典的决定,制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先后3次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时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

  “目前,我们正在抓紧制定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为云南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人表示,云南省地方立法工作要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转变。

  聚焦重点关注民生增强人大监督实效

  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所思所盼所愿,加大监督力度,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10年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83项,开展执法检查55次、组织专题询问15次,开展专题调研52次。其中,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听取和审议脱贫攻坚、健康扶贫工作情况等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助推脱贫攻坚目标顺利完成;连续4年审议省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围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开展专题询问,以法治的力量保卫蓝天、碧水、净土;跟踪调研部门预算,听取和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建成覆盖省、州(市)、县(市、区)三级的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紧盯增进民生福祉,重点对基层“三保”、边境防疫、医疗保障、消防安全、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等民生事项进行监督。

  2020年,着眼应对疫情冲击,坚持省、州(市)、县(市、区)三级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以保促稳、稳中求进”专题调研,形成153个专题调研报告、梳理汇总400多条问题建议,统一向省政府交办190多条意见建议,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发挥制度载体作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把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放在突出位置,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为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近年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修改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实施细则,增加县乡人大代表名额,确保人大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今年初,云南省与全国同步完成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全省选出新一届县乡两级人大代表108450名。工作中,云南省探索建立选民登记信息系统,推进选民登记信息化录入,保障流动人口的民主选举权利;在确定立法监督项目、制定审议法规案、作出决议决定时,都要深入调查研究,通过座谈、论证、咨询等方式,保证最大限度地吸纳民意、汇聚民智。

  10年来,云南省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步伐不断加快。目前,全省建成14550个代表活动阵地,实现乡(镇、街道)和有3名以上人大代表的村(居)委会全覆盖,成为全省11.47万五级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宣讲政策、联系人民、履职述职的重要载体。2018年以来,各级人大代表走进基层人大代表活动站(室)开展活动42万余次,听取群众意见建议90余万件,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30余万件。(瞿姝宁)

(责编:木胜玉、朱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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