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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被冒用致无法登记结婚 检察监督来解忧

2022年05月27日16:00 | 来源:人民网-云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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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很多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新人来说,择良辰吉日,到民政局登记结婚,是一件值得纪念的大喜事。不过,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区的一位小伙,却在登记结婚这天遇到了“惊吓”:明明自己第一次到民政局登记结婚,却被告知自己居然九年前就已结婚。

这是为何?且往下看。

2021年12月,马龙区月望乡居民桑某某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被告知其身份证信息在九年前已被人登记,不能重复领取结婚证,身份证信息疑似被冒用。

得知该情况后,桑某某先后采用报警、申请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撤销冒名顶替者的婚姻登记、向各级相关部门反映等方法,均未得到有效解决。

“要不去检察院试试,它们是监督机关。”见事情久拖未能解决,有朋友给桑某某提建议。

于是,桑某某抱着试试的心态来到马龙区人民检察院申诉。在收到案件线索后,该院先后到曲靖市公安局马龙分局月望派出所、马龙区民政局调查,查明桑某某身份证号已被陈某某冒用并于2012年6月6日与孙某某(曲靖市沾益区人)登记结婚。

办案人员随即对陈某某展开调查。经查,陈某某2012年登记结婚时,因未满法定结婚年龄,便找人制作了假身份证,无意中冒用了桑某某的身份证号,后用此号在沾益区民政局进行婚姻登记。这就出现了开头桑某某无法进行正常婚姻登记的一幕。

因违法登记发生地在沾益区,马龙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上报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曲靖市人民检察院随即启动一体化办案机制,统一筹划,合理调配马龙和沾益检察机关人员力量,有序推进案件开展进程。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分别向相关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对冒用者陈某某给予行政处罚,撤销违法登记信息,并为桑某某办理婚姻登记。

检察建议得到了相关公安机关和民政部门的采纳,依法撤销了违法人陈某某与孙某某的婚姻登记。

2022年5月18日,马龙区民政局审查后,认为桑某某婚姻登记符合法定条件,依法对其进行登记,发放了结婚证。检察官亲自到现场见证了桑某某的婚姻登记过程。

据此,该行政争议案件得到了实质性化解,桑某某顺利领取了结婚证。“感谢检察机关的监督履职,否则我今天还领不到结婚证,真诚感谢为老百姓办实事的检察官。”在婚姻登记现场,桑某某握着检察官的手动情地说。(孔映麟、黄富江、蓝玥蕊)

(责编:木胜玉、朱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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