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印发“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经云南省政府同意,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印发《云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思路、主要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重大举措,开启“十四五”云南生态环境保护“新赛道”。
《规划》提出了绿色低碳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安全不断夯实、生态环境风险有效防范、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等5个方面的总体目标,确定了涵盖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保护等4个领域的20项具体目标。
《规划》明确,云南省在环境治理方面,设定目标是完成国家下达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水生态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提升、饮用水源得到有效保护、优良水体断面比例明显上升、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和城市黑臭水体、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环境空气质量稳居全国前列、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标等。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设定目标是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碳排放强度进一步降低等。在环境风险防控方面,设定目标是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核与辐射监管能力持续加强、核安全和公众健康得到有效保障等。在生态保护方面,设定目标是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巩固提升、典型生态系统和重要物种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进一步提升等。
从确定的目标任务来看,《规划》呈现6个方面的特色。一是更加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二是更加突出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改善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更加突出系统治理,统筹推进。坚持预防和治理相结合,减污和增容并重,追根溯源、综合施策。四是更加突出典型引领,重点突破。以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为目标,努力在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治理、减碳增汇等方面创先争优。五是更加突出改革创新,适应加快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在全面落实国家改革任务的基础上,结合云南实际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六是更加突出防范风险,守牢底线,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十三五”以来,经过不懈努力,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仍然处于关键期、攻坚期、窗口期,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规划》紧扣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战略目标,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导向,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主线,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动力,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支撑,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对云南省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全省各级相关部门要全力推动《规划》各项任务举措落实落细,做到任务有实招、工作有实效、群众有实感,切实推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新赛道”取得新成就。(胡晓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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