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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深化污染防治攻坚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2022年03月14日08:14 |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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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我省深化污染防治攻坚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21年云南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实现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排名进位、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护航生态文明建设三大突破。

2021年,全省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取得阶段性成果。全省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8.65%,排名全国第4位,较2020年排名提升1位。全省44个地下水国考点位Ⅴ类水比例控制在4.5%以内,6个地下水国考饮用水源水质全部达标,24个地下水国考污染风险监控点水质保持稳定。制定《云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总结顺利通过国家评估和验收。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0%,比上年提升8.8%。完成危险废物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任务,619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应急管理部门实现588座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管控治理措施落实、应急预案完善100%全覆盖。通过建设升级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平台,65家医疗机构和20家医废处置单位医疗废物全过程闭环可视化监控,服务了疫情防控大局。

以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大理白族自治州突出生态廊道建设、水生态环境改善,扎实推进洱海保护治理;普洱市推进思茅河莲花乡等劣Ⅴ类断面整治;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加压力,加快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平战结合,医废处置安全保障有力有效。

针对环评审批一度滞后项目落地的状况,云南省聚焦难点、堵点、痛点,在坚守生态保护红线、政策法规底线的前提下,提出决不让环评审批成为项目落地“肠梗阻”的工作目标,出台进一步提高环评审批效能、促进重大项目建设的“8条措施”,打破“互为前置”壁垒,创新设立“后置条件”,助推全省重大项目建设。

强化生态环境执法,护航生态文明建设。2021年,云南省先后抽调生态环境系统监管执法、环境管理等人员3094人,组织对15个州(市)分别开展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2283人次,检查各类对象23608家,发现问题46960个。检查覆盖范围之广、检查内容之全、抽调人员之多、时间跨度之长、发现问题体量之大、执法能力提升之快、取得成效之显著,均是前所未有。(胡晓蓉)

(责编:徐前、朱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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