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墨江縣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李應華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26年09月09日1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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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據普洱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普洱市委批准,普洱市紀委監委對墨江縣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李應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應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組織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組織原則缺失,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廉潔底線失守,利用職權侵佔公款,利用職權將應當由本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損失﹔追求低級趣味﹔毫無紀法底線,將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收購經營等方面謀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
李應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普洱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普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李應華開除黨籍處分﹔由普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來源:雲南省紀委監委網站
(責編:朱紅霞、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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