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上調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實施時間從2025年1月1日開始
2025年07月26日08:40 |

近日,經雲南省政府同意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雲南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雲南省2025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實施時間從2025年1月1日開始。
按照《實施方案》,此次調整范圍為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2024年12月31日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
調整標准分為定額調整、挂鉤調整、傾斜調整三種。其中,定額調整為每月增加31.50元。挂鉤調整與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挂鉤,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每月增加0.60元﹔按本人2024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0.48%增加。傾斜調整中,對2024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未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25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5元。退休時單位駐地在雲南省的人員、待遇領取地在雲南省的靈活就業人員,分別按單位駐地或待遇領取地地區類別增加基本養老金:一類地區和其他地區每月增加2元,二類地區每月增加4元,三類地區每月增加8元,四類地區每月增加15元,五類地區每月增加30元,六類地區每月增加50元。基本養老金調整后,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基本養老金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增加至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
《實施方案》明確,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按照參保人員退休時的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各佔基本養老金的比例,分別從其個人賬戶余額和統籌基金中列支﹔個人賬戶余額為零時,全部從統籌基金中列支。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記者孫瀟)
來源:昆明日報
(責編:木勝玉、朱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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