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雲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9月1日起施行

7月23日,《中國(雲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經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將於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條例》總結自貿試驗區成立以來的創新成果和經驗做法,明確有關管理體制機制,在促進投資開放貿易便利、金融創新、沿邊開放合作和優化營商環境等方面作出規定,確保自貿試驗區各項改革舉措於法有據。
《條例》細化了昆明、紅河、德宏三個片區的差異化發展定位。明確昆明片區建設面向南亞東南亞的互聯互通樞紐、信息物流中心和文化教育中心﹔紅河片區全力打造面向東盟的加工制造基地、商貿物流中心和中越經濟走廊創新合作示范區﹔德宏片區打造沿邊開放先行區、中緬經濟走廊的門戶樞紐。
《條例》推出多項創新舉措。如在總則中明確自貿試驗區建立以支持改革創新為導向的考核評估機制,建立鼓勵改革創新的容錯糾錯機制等。在投資開放和貿易便利方面,提出要主動對接國際高標准經貿規則,實施高水平貿易自由化便利化措施,探索實施“一次認証、一次檢測、一地兩檢”通關模式,探索建立進口研發用物品、進口食藥物質“白名單”制度,支持外國航空公司到昆明長水國際機場運營。在沿邊開放合作方面,提出推動電子票據、電子簽名應用,支持深化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示范應用,開展民用無人駕駛航空試驗基地建設等創新舉措。
為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條例》在外籍人才引進、政務服務改革等方面推出一攬子措施。其中,明確放寬外籍高端人才從業限制,允許優秀留學生在自貿試驗區就業和創業等政策,增強雲南的人才吸引力。
《條例》突出雲南特色,鼓勵自貿試驗區內符合條件的鮮切花、茶葉、咖啡等大宗商品交易場所依法合規開展產能預售、訂單交易等創新交易模式,明確自貿試驗區應當深化改革開放、與周邊國家互利合作、創新開展跨境勞務試點等方面的內容。
省人大法制委負責人表示,中國(雲南)自由貿易試驗區設立5年來,各項建設和改革試點任務穩步推進,形成了一批好經驗、好做法。《條例》系統總結並固化了這些實踐經驗,同時充分借鑒了國內其他自貿試驗區的先進做法,既全面貫徹國家戰略部署,又充分體現雲南特色,將為自貿試驗區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郎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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