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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還難、計費亂 共享充電寶成投訴熱點

2025年05月13日08:17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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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歸還難、計費亂 共享充電寶成投訴熱點

  近年來,共享經濟在便利公眾生活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之而來的消費爭議也頻繁發生。5月8日,中國消費者協會(以下簡稱“中消協”)發布2025年第一季度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以下簡稱“投訴情況分析”),提到當前共享服務痛點凸顯,“點名”共享充電寶因“歸還難”和“計費異常”引發消費者不滿,被列為一季度投訴熱點。

  “客服不理投訴未處理”“還掉卻被扣199元客服難尋”“借兩小時扣35元”……5月11日,在黑貓投訴平台上,記者以“共享充電寶”為關鍵詞進行搜索,發現相關投訴高達28717條。當曾經的“電量救星”淪為“錢包刺客”,消費者又該如何在“便利”與“陷阱”中自保?

  “電量救星”成“燙手山芋”

  “叮——”一聲手機鬧鐘鈴聲響起,提醒董女士要歸還共享充電寶了。4月9日中午,她在北京市朝陽區亞運村新奧購物中心用餐時,手機電量告急,匆忙掃碼租借了一台充電寶,為防超時,還特意定了55分鐘后歸還的手機鬧鐘。

  然而,當她准時抵達機櫃時卻發現設備已滿,又跑了20米、100米外的兩台同品牌機櫃,均呈現“滿載”狀態,其中一台甚至出現3人同時涌入卻無人能歸還的荒誕場景,一時間,商場樓上樓下的機櫃全滿。

  系統雖提供“故障暫停計費”選項,但提交申請后2小時都沒反饋,最終被迫在10公裡外的一台機櫃歸還后,董女士還是被多扣了12元的“超時費”。她告訴記者,自己輾轉了多個渠道,才在小程序裡的隱蔽處找到人工客服入口,經過一番“唇槍舌劍”后才要回部分錢。

  “整個過程讓我心力交瘁,現在出門盡量隨身攜帶充電寶,減少租用頻次。”一個多月來,董女士時常留意身邊的共享充電寶點位,發現即便在人流量極大的熱門商圈,上述品牌的充電機櫃也總是處於滿員狀態。

  其遭遇並非個案。今年1月6日,消費者葉先生通過消協315平台投訴杭州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他於1月5日上午10點左右在廣州南站掃碼租用該公司的共享充電寶,在使用完畢后嘗試歸還,卻連續奔波至13個歸還點,均因設備滿載等原因而失敗。

  葉先生在網上搜索發現,已有不少消費者反映類似經歷。他因此懷疑該公司存在以“共享”名義誘導消費,實則通過無法歸還,變相“強迫”消費者以99元押金買下的問題。投訴后,該公司與葉先生在線協商,並達成和解。

  業內人士分析,共享充電寶機櫃滿載問題或源於點位覆蓋不足、商家信息顯示不准確及狀態更新滯后等原因,但也不排除個別商家利用后台系統干預,故意制造“滿櫃”假象,以延長計費周期的可能。

  “若企業故意制造歸還障礙,則涉嫌欺詐或強迫消費。”北京德恆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正剛表示,經營者應該考慮到充電寶租賃櫃機設置的合理性,或及時調度資源、更改計費規則,不應將無法正常歸還導致的額外費用由消費者承擔,否則涉嫌亂收費、霸王條款等違法違規情況。

  這些痛點侵蝕了消費者的信任

  “餐廳的共享充電寶半小時3元,而隔壁超市一小時才3元!”在上海市黃浦區,消費者張女士經歷了“同品牌同區域不同門店收費標准不同”的區別待遇,一牆之隔的兩家門店,收費竟相差一倍。

  記者在北京走訪發現,共享充電寶“同城不同價”現象普遍。朝陽區某餐館工作人員透露,共享充電寶是根據場地人流量、消費水平動態定價的,比如自家餐館內是3元/小時,而同品牌在景區標出10元/小時的“天價”仍不乏租借者。記者查到,該品牌充電寶在二手平台上購買僅需十幾元。

  2024年年底,北京市消費者協會、天津市消費者協會和河北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以下簡稱“京津冀三地消協組織”)聯合開展了關於共享充電寶消費的調查。調查顯示,近六成受訪者認為共享充電寶收費不合理,15.23%的受訪者認為其租借價格不透明,標注不清晰。調查還發現,部分共享充電寶的收費規則是,不足60分鐘按60分鐘計費,不足30分鐘按30分鐘計費,超出1秒鐘仍按一個計時單位收費,計費規則不合理。

  “經營者定價,應當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陳正剛指出,充電寶租賃定價是商家自主行為,可以在符合市場規律的情況下設置不同的計費規則,但是計費規則必須公開透明,充分保証消費者的知情權,如發生變化時,要以明顯方式提醒並征得消費者明示同意。

  陳正剛介紹,消費者與共享充電寶經營者之間形成的是租賃合同法律關系,是通過網絡形式在線訂立了租賃合同。若出現充電寶無法使用、充電效率過慢、電量不足、計費規則不明或單方面變更計費規則,以及未經同意開通會員、過度搜集消費者信息等情況,則對消費者構成違約或侵權,應承擔法律責任。

  中消協在“投訴情況分析”中指出,共享充電寶作為日常高頻使用的便民服務,其計費機制和設備歸還系統本應穩定可靠,但當前暴露出的系統漏洞和管理問題等侵蝕了消費者的信任。久而久之,這無疑影響了共享充電寶這種新消費模式的健康發展。

  讓共享充電寶回歸“便利”本質

  當消費者在使用共享充電寶過程中遇到問題時,應該如何維權?“如果遇到不符合使用條件、亂收費、惡意阻礙歸還等情況,要注意留存好事件經過的相關証據,是否成功歸還等細節,可聯系商家解決,或者向消費者協會、市場監管部門投訴。”陳正剛說。

  他還提到,如果遇到其他違約或侵權情況,造成較大損失的,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若是遇到惡意彈窗廣告,涉嫌非法搜集消費者個人信息、電信詐騙等惡劣行為,則要及時報警處理避免損失擴大。

  京津冀三地消協組織也提醒消費者,在使用共享充電寶前,仔細閱讀相關服務協議和隱私政策,留意給出的權限提示,不盲目賦予相關應用過高的權限,增強隱私保護意識,並建議優先選擇網點多的品牌,留意相關軟件或小程序中的即時信息,歸還后及時確認是否成功等,遇到消費侵權問題要依法理性維權。

  僅靠消費者提高警惕顯然是不夠的,讓共享充電寶回歸“便利”本質,還需要多方合力。“有時我隻需要充‘一口電’能撐到家就行,但共享充電寶都按半小時或一小時計費。”消費者張女士就提出建議,希望充電寶商家能細化計費單位,比如按每5分鐘或每10分鐘計費,滿足短時需求。

  京津冀三地消協組織在共享充電寶消費調查結果的基礎上提出,經營企業應高度重視涉嫌不公平格式條款問題,避免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不公平不合理規定,並建立便捷高效消費糾紛解決機制,暢通售后服務渠道,及時妥善處理消費者糾紛,促進消費糾紛源頭處理。

  中消協則建議,相關部門制定統一的共享經濟類服務標准,明確系統穩定性與透明性要求,推動平台建立訂單自動終止機制和系統糾錯機制,並對異常扣費、設備頻繁歸還失敗等投訴進行數據監測和風險提示,建立企業信用評分與通報制度。

  “針對共享充電寶領域侵害消費者權益問題,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雖有規制,但在具體使用細節上難以全面覆蓋。”陳正剛提到,去年,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發布了全國首個共享充電寶行業自律公約——《深圳市共享充電寶行業自律公約》,其中5分鐘免費充電時長的設定值得推廣與借鑒。

  因此,他建議,通過約談經營者、簽訂行業自律規范、制定行業標准、加強監管等形式,結合實際場景細化定價標准、充電效率、歸還規則、信息明示等關鍵細節,推動實現合法經營與消費者權益保護的雙贏,助力行業長久健康發展。(記者 魏婉)

(責編:木勝玉、朱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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