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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約車注冊亂象:駕齡不符,假証來湊

2025年04月25日08:14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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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網約車注冊亂象:駕齡不符,假証來湊

  “目前,在審核過程中發現造假情況大幅減少,司法機關綜合治理效果實實在在看得見。”4月15日,江蘇省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回訪某網約車公司,聽到該公司安全部負責人這樣介紹。

  想開網約車,發現自己駕齡不夠難以在平台注冊﹔網約車“黃牛”聲稱能給出“完美”解決方案,隻要收幾百元“P圖費”!

  2024年11月,經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一起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証件、身份証件案件判決:被告人李岡(化名)犯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証件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犯偽造、買賣身份証件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其余五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數額不等罰金。

  李岡不服上訴,今年2月28日,二審判決維持原判。

  超齡車靠“P圖”通過平台審查

  2023年2月,張強(化名)從上海離職回到南通,邊投簡歷邊找工作。工作一時半會兒沒找到,想到名下有一輛車,張強決定先跑網約車掙錢。

  想成為網約車司機需要網上注冊。在某網約車平台注冊時,張強駕駛員身份很快通過,但車輛被提示年限超期,注冊失敗。

  張強氣餒之際,“轉機”出現。一次刷短視頻時,他看到有人打廣告,聲稱“注冊網約車司機一次性全搞定”。

  張強立馬聯系對方並添加微信。按照對方要求,張強繳納了550元的“注冊服務費”,並拍攝了行駛証照片發過去。

  幾天后,張強收到了對方發來的照片,証件上的注冊日期已被修改。張強用這張照片上傳平台注冊成功,跑起網約車。

  張強的事情並非個例。安徽淮北的凡某某駕齡不符合要求,繳納500元“注冊服務費”后開上了網約車﹔浙江衢州的程某某缺少網約車駕駛員資格証,繳納900元后如願上路……

  2023年2月,某網約車公司安全巡查員發現有人在朋友圈發廣告,展示“一次性搞定網約車注冊”“戰果”。

  巡查員立即將情況向公司反映,該公司向公安機關報警。“我們發現張強購買了假的行駛証,然后將假行駛証照片上傳到了網約車平台……”2023年8月8日,犯罪嫌疑人李岡(化名)被公安機關抓獲。

  充當網約車“黃牛”

  31歲的李岡老家在山西大同,2018年開始跑網約車,后來因違規行為被客戶投訴,賬號被平台封禁。

  后來,李岡在網上看到有人發廣告稱可以幫司機解決各類網約車問題,其中就包括賬號被封禁。李岡花了500元后賬號解禁,重新開始跑車接單。

  從那以后,李岡會把其他有需求的網約車車主介紹給“黃牛”,自己從中賺取信息費。

  慢慢地,李岡對網約車“黃牛”生財之道有了更深入了解:他們通過P圖軟件修改証件照片上的信息,上傳網約車平台通過審核,說白了就是做假証。

  明知違法,李岡還是決定也要成為“黃牛”,自己接單賺錢。

  為此,李岡在網上苦學技術,並下載圖片編輯軟件進行操作。

  2022年下半年,李岡眼見自己“神功大成”,便開始在微信群、抖音上發布廣告,稱能幫助解決網約車超齡、駕齡不夠等問題。

  很快,李岡便接到第一單生意,收200元幫一個網名叫“小男神”的人偽造駕駛証照片,並上傳某網約車平台通過駕齡期限審核。

  這個“小男神”之后成了李岡的“下線”。

  李岡給“小男神”報價格,讓他去發展客戶索要服務費用,賺到錢一起分。類似“小男神”這樣的“下線”,李岡發展了六七個,他們提供的客戶資源讓李岡接單不斷。

  其間,李岡還通過網絡結識了多名“黃牛”,客戶資源互通有無。

  經統計,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期間,被告人李岡等6人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証件、身份証件共計77本,其中機動車駕駛証15本、機動車行駛証23本、網約車從業資格証34本、機動車運輸証5本。

  法治思維引導網約車行業健康發展

  “網約車是新興行業,是新質生產力在交通出行上的體現。在這條新賽道上,既要打擊不講規矩的‘加塞’‘佔道’違規行為,更要用法治思維引導所有車輛平穩安全行駛。”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檢察院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

  本案案發以后,因涉及不特定社會公眾出行安全,檢察院派員提前介入偵查活動,圍繞涉案假証偽造途徑、假証類型、涉案人員、取証標准提出詳細的引導偵查意見,明確打擊范圍,對實施犯罪的直接行為人李岡及中介鄧某等6人立案偵查,對僅以“自用”為目的、涉案証件數量較少的相關人員不作為犯罪處理。

  2024年9月,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檢察院以李岡等人涉嫌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証件罪,偽造、買賣身份証件罪為由提起公訴。

  同時,檢察機關把目光投向網約車行業社會治理。檢察官了解到,交通運輸部已於2016年出台《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從事網約車服務的駕駛員應當取得駕駛証且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驗,擬從事網約車經營的車輛車齡應為8年以下。

  本案中証件造假主要圍繞駕駛証年限和車輛車齡展開,檢察官甚至發現其他地方還有因酒駕吊銷駕照人員通過做假証在平台注冊成功的情況。

  辦案中,檢察機關向網約車公司移送“假証司機”67人,監督其落實安全主體責任,逐一核查線索,對不符合注冊條件的司機賬戶作出封禁等處理。

  “開展網約車司機身份驗証及資質審核很有必要。”2024年9月25日,檢察機關把相關部門請來,共商網約車綜合治理舉措。

  對於靠造假修改年限的做法,檢察機關建議主管部門升級平台預警機制,通過“預警-整改-核查-處罰”,督促平台主動清理違規車輛。

  有犯罪前科的人混入網約車隊伍怎麼辦?檢察機關建議公安機關開展實質化犯罪記錄審核,從根本上杜絕犯罪記錄造假漏洞。

  網約車公司代表表示,將依托公安部門加大前期數據審核復核力度,証件上傳模式由“拍照片”改為“錄視頻”,並加強日常巡查,發現異常立即響應處理。

  據上述網約車公司安全部負責人介紹,目前網約車申請異常情況大幅減少,該公司網約車司機數量平穩增長。(記者 李超)

(責編:木勝玉、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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