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校外培訓機構教職人員猥褻兒童案背后,檢察官探索多維出擊——
斬斷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

圖片由AI生成
近日,湖北省武漢市江岸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江岸檢察院”)“蒲公英工作室”的90后檢察官宋晨琳與同事一起,作為法治副校長來到轄區學校開展校園安全隱患排查。
宋晨琳特意察看了學校的監控設施,要求確保設施正常運轉、實時監控記錄保存1個月以上。她同時重點排查了學校空置教室、體育館的鑰匙管理與使用等情況。
“空置教室等平時不易被注意的場所,容易成為性侵害的發生地﹔監控設施的運轉情況,對調查取証十分重要。”宋晨琳說。
這樣的排查,是宋晨琳日常工作的一部分,也與她辦理的幾起猥褻兒童案有關。
空置教室內,“黑手”伸向13歲女孩
如今正讀中學的小穎(化名),已恢復了正常的學習與生活。2023年暑假裡在某培訓機構的遭遇帶來的負面影響,正在漸漸消弭。
當時,13歲的小穎在這家機構上課,28歲的杜某是其授課老師。不料,原本正常的師生關系,悄然間發生了改變。
小穎平時愛玩手機。一次課余時間,小穎想玩手機,但沒有手機,杜某見狀,將手機借給小穎玩耍。一來二去,杜某與小穎的交流變多了,杜某萌生了“其他”想法。
不久,杜某找出一部舊手機,專門拿給小穎玩﹔平時,杜某還會買奶茶送給小穎。
2023年8月的一天下午,杜某將小穎帶至該培訓機構一間空置教室,關閉門與窗帘,用手撫摸小穎大腿內側。小穎將杜某的手拿開,杜某繼續掀開小穎的上衣並撫摸內衣,親吻小穎的耳朵。杜某欲進一步撫摸小穎隱私部位,被小穎阻止。
回家后,小穎將此事告訴了家長。家長報警,杜某迅即被抓獲。
案發后,江岸檢察院第一時間聯系共青團武漢市江岸區委員會,由團區委聯系專業心理輔導老師,通過“沙盤游戲”與“畫像”的形式,走進小穎的內心世界,盡力修復小穎的內心創傷。
同時,了解到小穎的父母平時對孩子疏於陪伴、關心關注不夠,江岸檢察院制發《家庭教育指導通知書》和《督促監護令》,並邀請武漢市江岸區婦聯共同對家長開展了家庭教育指導,責令小穎的父母加強對孩子的關心關愛。
涉事“老師”無教師資格証
“該案系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証據容易滅失。”宋晨琳介紹,案發后,檢察院提前介入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証,及時固定包括監控錄像、培訓機構內相關師生証人証言等証據。在審查起訴期間,杜某試圖翻供。檢察機關出示了確鑿証據,杜某表示認罪服法。
江岸區人民法院對該案判決顯示,杜某明知小穎系不滿14周歲的兒童,仍對其進行猥褻,已構成猥褻兒童罪。法院判處杜某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杜某未上訴。
江岸檢察院調查發現,杜某無教師資格証。根據《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管理辦法(試行)》規定,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須具備相應教師資格証書,且不得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系,包括猥褻、性騷擾等。
針對該案,2024年10月,檢察機關向杜某所在的培訓機構制發《檢察建議書》,建議其對機構內部人員無教師資格開展培訓等違法違規行為自查並整改,為新入職教師組織相關崗前培訓,落實教培機構主體責任。
起初,涉事培訓機構稱“對入職老師都做過教師資格証排查”,但無法出示排查台賬。后來該機構稱有的老師沒有教師資格証,是因“尚在試用階段”。對此,宋晨琳提出,不論是否在試用期,持有教師資格証是上崗基本前提﹔此外,培訓機構對排查情況需做好台賬記錄。
“后來,該機構在自查后,清退不合規工作人員2人﹔同時加大了對新入職人員的資格審查力度。”宋晨琳說,接下來,檢察機關還會不定期“回頭看”,再展開抽查。
江岸區教育局對涉案機構督查發現:在2023年校外培訓機構年檢工作中,該機構未按要求報送全體員工花名冊,未將杜某作為從業人員報送﹔在人員入職時,機構未核查杜某的教師資格証情況﹔在開展教職工准入查詢全覆蓋工作中,也沒有將杜某納入查詢對象。
2024年11月1日,江岸區教育局對該機構人員約談,並責令其限期整改。
怎樣“抓前端、治未病”
宋晨琳注意到,近年來,校園周邊發生的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數量呈上升趨勢,存在相關部門對從業人員准入監管缺位的情況。對此,江岸檢察院向區教育局發出磋商函,督促其依法加大對轄區內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的日常監管。
江岸區教育局答復稱,將加強巡查力度,進一步加強對培訓機構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現及查處。在“雙隨機、一公開”、年檢等過程中,加大資格審查力度。要求培訓機構在擬聘用從業人員入職前,開展性侵、虐待、吸毒等違法犯罪記錄查詢,確保所有接觸未成年人的機構從業人員應查盡查。
2024年3月,宋晨琳還辦理了一起發生在轄區校外培訓機構的猥褻兒童案:2023年12月,教師韓某在培訓學校內的課間休息時,將手伸向一名10歲女學生的上衣內,觸摸其身體。最終,韓某被法院以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禁止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工作。
怎樣“抓前端、治未病”?結合這兩起案例,以及此前“蒲公英工作室”辦理的涉未成年人性侵、猥褻案,2024年12月,江岸檢察院聯合區教育局,開展了一次“強制報告制度”專題培訓。
宋晨琳擔任主講人,全區公辦、民辦中小學、幼兒園、培訓機構相關負責人參加。培訓圍繞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應對突發事件和意外傷害預案、學生欺凌防控等工作展開,要求全方位提升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意識。
記者注意到,近年來,發生在校外培訓機構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持續引發社會各界關注。
2022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發布《關於落實從業禁止制度的意見》明確規定,教職員工實施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等犯罪的,法院應當判決禁止其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2023年7月,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於做好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准入查詢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行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准入查詢制度,把好從業人員“入口關”。
宋晨琳長期關注涉校外培訓機構的未成年人保護。她注意到,近日,教育部印發《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台應用管理辦法》,明確將線上線下培訓機構全部納入全國平台全流程監管。該平台是全國統一的校外培訓公共服務平台,為家長學生、培訓機構、主管部門免費提供相關服務和技術支撐,平台構建有嚴格的從業人員准入及查詢機制,與公安等部門實現數據對接,落實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入職查詢和從業禁止制度要求,旨在守好校外培訓安全底線。
眼下,讓宋晨琳“稍微放下心來”的是,在回訪時她注意到,小穎的父母較之以往與孩子的交流更深入、順暢了,小穎也重新恢復了以往正常的學習生活。(記者 朱娟娟)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