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傳統村落保護辦法》3月1日起施行
著力構建傳統村落全鏈條保護發展體系

《雲南省傳統村落保護辦法》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標志著雲南省傳統村落保護發展邁入法治化、規范化新階段。《辦法》著力構建傳統村落全鏈條保護發展體系,強調以系統性、整體性推動傳統村落“活態傳承”,為鄉村振興注入文化動能,讓千年文脈在新時代綻放光彩。
雲南省擁有777個中國傳統村落,數量居全國第一,佔全國總數的9.53%,覆蓋全省16個州(市)、110個縣(市、區),承載著豐富的歷史文化和民族特色。近年來,隨著城鎮化進程加快,傳統村落保護與發展的矛盾日益突出。
《辦法》的出台,既填補了雲南省傳統村落法治建設的空白,也推動完善了雲南省傳統村落保護管理體系。省司法廳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有關負責人介紹,此前雖有地方性法規探索,但全省層面亟須統一相關規定,統籌解決保護機制不健全、責任主體模糊等問題。
《辦法》共6章48條,分為總則、認定與規劃、保護與監督、傳承與發展、法律責任和附則。從規劃、管理、保障3個維度提出多項創新舉措:一是強化規劃管控,規定縣(市、區)人民政府編制傳統村落保護利用規劃或方案,明確在編制“多規合一”實用性村庄規劃或國土空間詳細規劃時,要明確核心保護范圍、建設控制地帶等空間管控和風貌管控要求,並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監督實施,確保傳統村落風貌與山水格局整體協調。二是分級分類保護,建立雲南省級傳統村落名錄,優先從省級傳統村落中推薦申報中國傳統村落,對傳統村落保護范圍內的傳統建筑實行名錄管理、挂牌保護,鼓勵採用傳統技術、傳統材料,支持鄉村建設工匠參與維護和修繕。三是資金多元保障,設立省級傳統村落保護發展補助資金,要求州(市)、縣(市、區)加大財政投入,並鼓勵社會資本通過捐贈、租賃等方式參與,形成“政府引導+社會參與”的投入機制。四是動態監督管理,加強對傳統村落保護發展情況的監督、檢查和評估,對發現問題及時糾正、限期整改。建立警示退出機制,對違反《辦法》規定的有關行為,明確了相應法律責任。
《辦法》突破傳統靜態保護模式,突出“活態傳承”與村民主體,強調“保護中發展,發展中傳承”。在尊重村民主體地位方面,要求保護利用規劃或方案須經村民會議討論同意,保障村民在整個傳統村落保護發展中的權益,允許在不改變傳統建筑外觀風貌、保証結構安全的前提下優化內部功能,提升居住品質。在文旅融合賦能經濟方面,支持符合條件的村落適度發展旅游和商業項目。在科技助力防災減災方面,要求落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制定防火安全保障方案,完善消防設施與應急機制。
“我們將以《辦法》實施為契機,不斷推進相關重點工作,全力打造全國傳統村落保護‘雲南樣板’。”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有關負責人表示,將不斷完善配套政策制度機制,開展省級傳統村落認定﹔強化技術支撐,出台重點區域保護發展指引、保護整治導則、提升項目建設導則等﹔培育鄉村工匠隊伍,嚴格警示退出機制﹔深化文旅融合,以“村民主體、政府引導、社會助力”打造一批傳統村落保護發展典型示范﹔數字賦能管理,建設“傳統村落數字博物館”,實現線上“雲游”與線下體驗結合,擴大文化影響力。(陳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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