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禁漁”以來滇池漁業資源增加32.6%

2月27日,記者從昆明市滇池管理局獲悉,自2020年8月滇池流域實施“十年禁漁”以來,滇池魚類種類數量從禁漁前23種增加到禁漁后26種﹔漁業資源量增加顯著,從禁漁前1.29萬噸增加到禁漁后1.71萬噸,增加32.6%。
土著魚種群得到恢復
滇池位於雲南高原中部、昆明盆地西南部,隸屬長江金沙江水系,處於長江、紅河、珠江三大水系的分水嶺地帶,是雲貴高原最大的淺水型高原湖泊,面積309.5平方公裡,孕育出特有的魚類種群,記錄有土著魚類23種,特有魚類達11種。2020年8月,昆明市發布《關於在滇池流域重點水域實施禁捕的通告》,明確滇池及主要入湖河道為禁捕范圍,禁捕為期十年。
滇池實施“十年禁漁”以來,禁捕管理秩序保持總體穩定,非法捕撈明顯減少,垂釣管理更加規范,水生生物資源恢復向好。通過數據對比分析,滇池魚類種類數量從禁漁前23種增加到禁漁后26種,其中土著魚類6種,相比“十年禁漁”前增加1種(雲南光唇魚),滇池土著魚種群得到一定程度恢復。
昆明市建立“河湖長+檢察長”機制,建立市檢察院檢察官聯絡室,加強檢察監督,組織相對不起訴案件犯罪嫌疑人參加滇池“十年禁漁”社會志願服務,聯合做好犯罪嫌疑人社會幫扶治理,進一步強化警示教育作用,目前已組織103名相對不起訴人參與“十年禁漁”巡查檢查、普法宣傳、滇池環境保護宣傳治理、勸阻違規垂釣等志願服務工作,累計志願服務時長超618小時。
優化垂釣管理制度
滇池“十年禁漁”工作中,昆明進一步明確街道(鄉鎮)、社區(村委會)、村小組任務,強化屬地監管責任。按照相關工作要求,共明確710個責任主體工作任務,壓緊壓實屬地責任,並指導流域各區將“十年禁漁”工作納入村民自治內容,積極營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社會輿論氛圍。截至目前,流域各區共有186個社區將“十年禁漁”納入村規民約。
昆明市還將“十年禁漁”工作納入全面深化河(湖)長制工作年度考核,持續完善滇池流域“十年禁漁”網格化管理體系。同時,印發《關於規范昆明市長江流域禁捕水域垂釣管理的通告》,疏堵結合推動優化禁捕水域垂釣管理制度,劃定公布滇池流域禁捕水域64個(滇池沿線16個)垂釣區,並規定垂釣的具體時間、漁具、漁獲數量等具體事宜。
此外,昆明還創新志願者服務模式,結合滇池水運企業的工作特點,倡議滇池水運從業人員334人成為滇池“十年禁漁”志願者,為滇池的生態保護工作注入新活力。
非法捕撈逐年減少
昆明市滇池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為進一步提高執法監管能力,2022年,市政府聘用200名滇池漁業行政執法輔助人員,充實滇池“十年禁漁”工作執法力量。同時,滇池流域內各級政府也不斷推進技防物防能力建設。“目前,滇池流域內已配備10余台無人機,更新5艘執法快艇,在前期237個(套)監控點位優化整合及建設的基礎上,正在建設30個監控點位以及6個無人機機場及配套設施。”該負責人透露。滇池實施“十年禁漁”以來,截至目前,各級各部門開展聯合執法行動737次,清理“三無”船舶25隻,勸阻釣魚64435起,收繳偷捕工具(含筏子、輪胎等)1518個、船用偷捕小機器187個,禁用網具(含蝦籠、地籠)46280張(個),查獲電捕魚器具29台。
統計數據顯示,滇池實施“十年禁漁”以來,公安機關共辦理滇池流域非法捕撈刑事案件351起,抓獲犯罪嫌疑人438人,收繳漁獲物5599.16公斤、捕撈工具636套。滇池非法捕撈行政處罰案件從2020年的665人次下降至2021年的123人次(同比下降81.5%),2022年的48人次(同比下降61.0%),2023年的42人次(同比下降12.5%),2024年的24人次(同比下降42.8%)。
此外,2021年以來,昆明市共投入專項資金931萬元,科學開展增殖放流。截至目前,共增殖放流鰱、鳙魚苗507噸,滇池高背鯽魚苗3189.15萬尾,滇池金線鲃52.12萬尾,雲南光唇魚26.19萬尾,銀白魚41.43萬尾,並持續開展水生生物資源本底調查和監測,准確掌握滇池水生生物種類、種群數量、分布、棲息環境,為開展科學的漁業管理提供依據。(記者孫瀟)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