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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作弊”軟件偷逃稅款 管理者被判刑罰

2024年12月05日08:40 | 來源: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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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偷逃稅款,加油站的經營管理者竟然利用信息技術修改營業額數據,結果身陷囹圄。近日,江西省樂安縣人民法院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判處被告人龍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3萬元。

自2022年8月開始,被告人龍某在經營管理樂安縣某加油站過程中,通過早前購買的稅控“作弊”軟件,修改和控制加油機稅控系統參數,讓每月上報稅控系統的營業額減少,以達到偷逃稅款的目的。

2024年3月,樂安縣公安局、稅務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加油站進行聯合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加油站使用的計控主板計量程序與原出廠狀態不一致,存在計量程序被篡改的問題。經鑒定,2022年8月至2024年3月17日,龍某通過稅控“作弊”軟件隱瞞銷售收入,偷逃稅款共計488424.67元。

案發后,被告人龍某向稅務部門補繳了全部稅款及滯納金。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龍某違反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利用非法技術手段,對加油機稅控系統實施非法控制,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鑒於被告人龍某具有坦白、補繳稅款及滯納金、認罪認罰和未造成嚴重后果等情節,法院查明上述事實后,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

宣判后,被告人龍某當庭表示服從判決,該判決現已發生法律效力。(胡佳佳  黎潔 王樂榮)

(責編:木勝玉、朱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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