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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文物保護構筑更完善法治屏障

2024年07月12日08:28 |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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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護法修訂草案二審稿近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審議。修訂草案二審稿明確國家健全社會參與機制,調動社會力量參與文化遺產保護的積極性,鼓勵引導社會力量投入文化遺產保護。此次修訂草案二審稿還增加規定:“國家發展文物保護事業,貫徹落實保護第一、加強管理、挖掘價值、有效利用、讓文物活起來的工作要求。”目前,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公布二審稿全文,並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文物保護法是我國文化領域第一部專門法律,為提高全社會文物保護意識、加強文物保護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因而此次修訂備受關注。文物保護法的修訂是貫徹落實習近平文化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舉措,著眼保持文物工作方針的穩定性延續性,體現新時代文物保護利用的新要求,對進一步加強文物保護管理、價值發掘闡釋、創新方式活化利用等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文物立法向來受到黨和國家的高度重視。近年來,國務院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指導意見》、頒布實施《博物館條例》、研究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水下文物保護管理條例》,中辦、國辦印發《關於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見》,一系列相關法規政策與文物保護法共同構建起文物保護法律制度體系。

“保護第一、加強管理”是一切文物工作的基礎,否則文物的價值闡釋、活化利用都無從談起。這一原則此次被寫入文物保護法修訂草案二審稿,是文物保護制度頂層設計的進一步完善,有利於深化人們對文物價值闡釋、保護利用重要性的認識,為全面提升文物保護管理利用水平提供了重要的法治引領和保障。

挖掘價值與闡釋研究是文物工作的核心,為文物保護與管理提供學術支撐,為保護利用傳承奠定基礎、指引方向。“挖掘價值”入法,將對所有文博機構與文博研究人員提出更高的要求。合理、科學、准確地闡釋文物價值,將成為文物工作者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相當重要的一項任務。不斷發掘、研究與闡釋文物的歷史意義與當代價值,方能為“讓文物活起來”提供堅實的理論支撐,以更好發揮文物的精神文化涵育作用。

挖掘文物價值,揭示歷史故事,是認識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中華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史的重要窗口。僅故宮博物院就擁有超過186萬件(套)文物藏品,上至新石器時代、下至宋元明清的各個歷史時期。深入發掘闡釋文物價值,將為深厚的傳統文化注入新的內涵,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讓收藏在博物館裡的文物、陳列在廣闊大地上的遺產、書寫在古籍裡的文字都活起來。如何讓文物活起來?修訂草案二審稿提出多項舉措,如對在文物價值挖掘闡釋工作中作出重大貢獻的,給予表彰、獎勵﹔博物館等單位應當加強文物價值挖掘闡釋,開展有針對性的宣傳講解﹔鼓勵和支持文物收藏單位開展文物展覽展示、宣傳教育和科學研究等活動。這些都為我們提供了行動指引。

近年來,《我在故宮修文物》《國家寶藏》《考古公開課》等文化類綜藝節目備受歡迎,三星堆考古直播開風氣之先,故宮博物院、敦煌研究院等文博單位不斷推出精品文創,考古人深耕中外聯合考古項目、與博物館文博人攜手打造文物外展精品,推動文明交流互鑒……堅持守正創新,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新時代文物保護和活化利用工作活力不斷迸發。此次文物保護法修訂,是對我國文物保護法治屏障的進一步完善,將引導加強全社會文物保護法治意識,進一步提高文物保護管理利用水平,更好守護文物和文化遺產,讓人類文明的瑰寶綻放更璀璨的光芒。 (作者:張曉瑋,系故宮博物院考古部副研究館員)

(責編:木勝玉、朱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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