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實施“千鄉萬村馭風行動”

昆明大力發展風電項目。記者周密攝
近日,雲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雲南省能源局、雲南省農業農村廳聯合印發《雲南省“千鄉萬村馭風行動”總體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提出,以行政村為單位,分階段建成一批風電項目,促進農村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助力鄉村振興。
《方案》提出,在具備條件的農村地區,以行政村為單位,分階段建成一批就地就近開發利用的風電項目,原則上每個行政村不超過20兆瓦,從示范試點起步,穩步推廣,全面發展。
示范試點階段(2024—2025年),在確保生態、用林用地能保障、用電下網比例高、用電負荷大、就地能消納、接網條件好的區域開展試點示范。穩步推廣階段(2025—2030年),以“十五五”全省可再生能源規劃確定目標為指引,在總結示范試點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因地制宜,積極穩妥,逐年推進,條件成熟一個實施一個,堅決防止一哄而上,堅決防止“半拉子”工程。全面發展階段(2030年以后),在具備條件、項目成熟的行政村,能建盡建,使“千鄉萬村馭風行動”更多惠及農村農民,全面助力鄉村振興。
“千鄉萬村馭風行動”按照“試點申報—試點評審—試點實施—試點評估—穩步推廣”的流程依次推進實施。試點申報由各州(市)統一組織,指導相關縣(市、區)落實資源條件、就地平衡消納能力、要素保障能力等因素,按要求編制《縣(市、區)馭風行動實施方案》,明確項目進場道路、支線道路、機位點矢量坐標,取得州(市)、縣(市、區)要素保障部門的選址意見以及州(市)電網企業接入消納意見,經州(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農業農村局牽頭組織初審,並明確出具同意意見后聯文上報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農業農村廳。
《方案》就審批程序、完成時限、用地辦理、並網消納等政策進行了明確,各地要結合實際提供“一站式”服務,對同一個行政村或臨近村聯合開發的項目,統一辦理前期手續。對不涉及水土保持、環境保護、植被恢復、壓覆礦產等敏感區域的項目,由投資主體會同村集體出具承諾,項目審批(備案)同級主管部門出具行業支持意見,即可依法加快辦理相關手續。充分利用農村零散非耕地,指導企業依法依規辦理風電項目用地。對不佔壓耕地、不改變地表形態、不改變土地用途的用地,探索以租賃方式獲得。各地業務部門要細化研究村企合作機制,推進依法通過土地使用權入股等方式共享風電項目收益,探索鄉村能源合作新模式。督促企業落實收益共享措施,協調發揮項目收益在壯大村集體經濟和助力鄉村振興中的作用。
試點申報完成時限為2024年7月31日前。試點分兩個階段實施,2024年9月30日前印發試點清單,2025年10月底前項目並網發電。(廖興陽)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