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基礎教育學校校長職級評定工作啟動

日前,雲南省教育廳印發通知,啟動2024年全省基礎教育學校校長職級評審和認定工作,進一步加強基礎教育學校校長隊伍建設。
此次基礎教育學校校長職級評定實施范圍與對象為全省各級公辦基礎教育學校,包括幼兒園、義務教育學校(含鄉鎮中心學校、村完小、九年一貫制學校、特殊教育學校)、普通高中(含完全中學、十二年一貫制學校)。凡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均可申報校長職級評定。
評定堅持校長專業發展、優質均衡發展和深化改革原則。評定工作明確校長是履行學校領導與管理工作職責的專業人員,需從信念、知識和行為3個方面,注重提升規劃學校發展、營造育人文化、領導課程教學、引領教師成長、優化內部管理和調適外部環境6項專業領導能力。堅持推進城鄉基礎教育一體化建設,通過校長職級制評定工作,發揮優秀校長示范引領和輻射作用,鼓勵優秀校長帶頭從城鎮學校向鄉村學校、從優質學校向薄弱學校流動。對在優質均衡方面作出突出貢獻並且特別優秀的青年校長予以大力傾斜,對在立德樹人方面有建樹、有思想、有情懷、有能力、有作為,敢於探索,能創新教育模式與教育方法,形成獨特辦學風格的校長予以大力支持。
校長職級設置從高到低依次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五級。其中,一級、二級、三級校長評定人數分別不超過各州市本次所評定職級總人數的5%、25%和40%。校長職級評定內容主要包括校(園)長辦學思想、專業能力、管理能力、任職資歷和辦學成效5個部分。職級評定標准分學段設置,實行指標量化計分,滿分為100分。
幼兒園園長、義務教育校長和普通高中校長職級申報具體條件可到雲南省教育廳官網進行詳細了解。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可於6月11日9:00至24日24:00通過“雲南教育公共服務平台”進行申報。申報人員自行選擇屬地自願進行申報,所在學校、所屬縣(市、區)不作任何名額推薦。各州(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於6月25日至30日通過平台對申報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能力測試採用筆試和現場答辯兩種方式進行,各職級評審委員會綜合材料鑒定量化評分、筆試與現場答辯綜合評分結果,匯總申報人員各項得分,進行綜合評議。審議結果將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楊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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