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通報3起形式主義典型問題
5月7日,雲南省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專項工作機制辦公室會同雲南省紀委辦公廳通報3起形式主義典型問題。
曲靖市、會澤縣開展的督查檢查考核缺乏統籌。2023年,會澤縣及其鄉鎮接受的“督檢考”中,市縣兩級佔93.1%,不少“督檢考”陣仗大、人數多。市、縣兩級“督檢考”統籌不力,計劃執行不嚴格,備案管理“挂空擋”,近90%的“督檢考”沒有納入計劃管理,部門計劃填報與實際執行“兩張皮”,隨意開展、集中扎堆情況較突出,存在同一事項反復督查的情況,給基層造成了較大負擔。比如,2023年9月6日,同時有4個市級部門到會澤開展“督檢考”。某市級部門全年19次到會澤縣督查,某縣級部門2個月內7次對同一鄉鎮進行督導。
玉溪市澄江市固定資產投資層層加碼,部分經濟指標失真。2023年,玉溪市向澄江市下達固定資產投資目標100億元,澄江市發改局將目標調整為160億元,分解下達到街道(鄉鎮)、部門,並要求街道(鄉鎮)、部門把建設規模和內容擴大,倒逼基層以紙面落實、“數字”落實來應付。統計督察抽查發現,一些規上企業工業總產值指標、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完成投資指標失實率高。
大理州劍川縣向鄉鎮下放行政職權過多過急,導致基層接不住管不好。2023年11月,劍川縣向各鄉鎮下放有關行政職權,全縣8個鄉鎮中,有3個鄉鎮承接212項事項,其余5個鄉鎮承接210項。由於行政職權放得快、放得多,但資源沒有同步下沉,責權能不配套,導致鄉鎮接不住。縣級有關部門對下放事項研究不深入,沒有結合不同類型鄉鎮實際分類評估承接能力,向所有鄉鎮“一刀切”下放職權,減部門的責任,甩工作給基層﹔銜接指導不到位,職權下放前沒有開展培訓,下放后沒有對接指導,簡單一放了之。縣級對鄉鎮綜合執法隊伍配備不到位,人員結構不合理,執法監管跟不上。放權賦能沒有取得應有的實際效果,一定程度上流於形式,加重了基層負擔。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