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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紅十字會條例》將於5月1日起施行

2024年04月24日09:23 | 來源:人民網-雲南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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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昆明4月24日電 (記者木勝玉)4月23日,《雲南省紅十字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新聞發布會召開。記者從會上獲悉,經雲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新修訂的《雲南省紅十字會條例》將於5月1日正式實施。

《條例》修訂后由不分章20條增至六章45條,其中增設“促進與保障”專章,明確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在促進與保障紅十字會依法開展工作中的職責和義務。依據相關上位法,《條例》對違反有關規定的處理情形和法律責任進行明確和細化。

《條例》注重可操作性和實用性,明確界定新形勢下紅十字會的具體職責,規范了紅十字會“參與開展應急救援、應急救護和人道救助”的“三救”職責,“依法參與、推動無償獻血、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依法參與開展造血干細胞捐獻”的“三獻”職責,並明確通過政府撥款、捐贈等渠道設立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人道救助金﹔還對志願服務活動、紅十字青少年、依法公開募捐等方面進行了規范。

紅十字會的財產監管,是社會關注的焦點,也是本次修法的重點。《條例》完善了內部治理結構和監督機制,從內部監督、政府監督、社會監督、審計監督、捐贈人監督等層面,建立全方位、全要素的監督機制,對財產的來源、管理使用和接受社會捐贈等方面內容也作了規范。同時,明確信息公開內容,要求及時向社會公布捐贈款物收入和使用情況,保障捐贈人和社會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依法推進紅十字會公開透明建設。

結合雲南省實際,條例聚焦“一老一小”,將《國務院關於促進紅十字事業發展的意見》中“支持紅十字會結合實際,興辦醫療、康復、養老等與其宗旨相符的社會公益事業”的要求創造性地作出新規定,明確縣級以上紅十字會和紅十字會基層組織可以參與開展養老服務、參與興辦公益性養老機構﹔明確指導學校開展有益於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紅十字青少年活動,學校應當將應急救護知識技能納入校園安全教育﹔聚焦紅十字人道外交,促進民心相通,明確邊境州(市)、縣(市、區)紅十字會開展國際人道主義救助、志願服務、紅十字青少年等工作,助力雲南建設我國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

(責編:木勝玉、朱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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