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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來監管深夜“擦邊”直播間

2024年04月22日08:20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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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誰來監管深夜“擦邊”直播間

“有不懂的問題私信我,在這裡回答會違規。”4月初的一個深夜,凌晨兩點,在某直播平台直播間,一名女主播穿著性感,向直播間的觀眾索要禮物,引導直播間內“感興趣”的觀眾私信她“了解詳情”。

深夜,各種“出格”的行為開始在一些平台的直播間出現。近日,記者連續兩周在晚上10點到凌晨3點之間,觀察了多家音視頻直播平台,發現各種“擦邊”行為不時出現。深夜直播亂象為何屢禁不止?這些主播又是靠什麼獲取“流量密碼”?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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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深夜直播間存在不同程度“賣慘、擦邊”現象

4月5日凌晨1點半,某直播頻道,一個標有“舞蹈主播”的直播間內,在動感的音樂背景下,4名主播一邊貼近鏡頭展示自己,一邊向直播間的“大哥”“大姐”索要禮物,有時刷一個“火箭”(禮物)就可以得到主播的私人微信。

這只是深夜直播間的一角,在部分直播間,每到凌晨一兩點,就會出現一些穿著性感的女主播,手持小型麥克風,在直播過程中,看到有觀眾提問,就表示“不方便回答”,隨即要求觀眾添加某平台私人社交賬號進行交流。在某女主播提供的社交媒體賬號界面,其發布的內容均有“擦邊”、誘導私聊的情況。

如今,隨著直播形態不斷發展,這些打“擦邊球”現象延伸到深夜音頻直播和二次元虛擬主播領域。在某音頻直播平台做主播的王薇(化名)說,她曾刷到過比較“擦邊”的直播,從主播頭像、昵稱到聲音都帶有明顯的性暗示。

記者觀察發現,在部分深夜直播間,公屏區(圍觀用戶實時發言區域)會不時出現一些大尺度評論,有直播平台還會推出一些互動特效,圍觀用戶花費一定數量的虛擬貨幣便可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在某社交平台,還出現了一些未成年人深夜發布“擦邊”視頻的情況。在視頻中,這些未成年人身著“小背心”和內褲,做出效仿熱門短視頻的舞蹈動作。視頻中還添加了“10后”等帶有明顯年齡指向的話題標簽。

在深夜直播間,還存在不少“賣慘式”直播。四川省涼山州昭覺縣人民法院日前對“涼山孟陽”“涼山阿澤”案一審宣判,8人因虛假廣告罪被判處9個月至1年2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2萬元至10萬元不等罰金。此前也曾有一些直播平台對賣慘帶貨等行為進行關閉直播間、封禁賬號等處罰。盡管如此,虛假助農、賣慘帶貨等行為仍在直播間不時上演。

在北京某高校讀研一的王晨(化名)發現,一到深夜,部分直播間就有利用老人、殘疾人等群體直播帶貨的情況,有的甚至打著“助農”的旗號。他曾刷到過一些直播,這些老人、殘疾人全程坐著,不說話,也不互動,“就像直播的背景板”。有一次,他在直播間的公屏區留言,質疑直播的“真實性”,結果被管理員踢出直播間並拉黑。

深夜直播間靠什麼博取“流量密碼”

王薇在直播過程中發現,一般到了夜裡12點之后,唱歌等才藝主播會陸續下播,“擦邊”主播開始增多。“或許因為到了深夜會感到寂寞,想找人排解一下,以此來刺激、提神。”據她觀察,“擦邊”確實會帶來不錯的收益。

“深夜時段流量不錯,競爭壓力還小。”某直播公會運營負責人古岳(化名)表示,一般來說,新人主播大多會避開晚上8-10點的黃金檔,選擇在深夜時間段直播。另外,據他觀察,凌晨檔觀眾的消費能力明顯大於白天。“很多人熬到半夜大腦多少會不太清醒,這個時候很容易沖動消費。”他說。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深夜直播間低俗擦邊等亂象頻出反映出平台監管的漏洞,目前的人工智能巡查體系沒有辦法完全代替人工審核,在深夜時段,人工輔助審核可能會出現缺位。與此同時,在深夜時段,舉報功能可能不如平時反應迅速。加之喜歡觀看低俗擦邊等內容的受眾大多集中在深夜,因此深夜直播間逐漸成了低俗擦邊表演的“重災區”。

某平台直播運營人員李晨(化名)介紹,大部分主播晚上12點左右就會正常下播,搶深夜檔流量的主播相對較少,針對他們的人工審核,基數也會下調很多,“隻能保証基本的人力”。

“針對‘擦邊’等亂象,在法律上較難直接定義成‘違法’信息。”武漢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網絡治理研究院副院長敬力嘉表示,目前在《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等相關法規中,除了規定的“合法”和“違法”信息之外,還有一個概念叫“不良信息”,目前針對“不良信息”的界定比較寬泛,往往沒有明確的參照標准,在具體治理的過程中,多數情況下是交給平台去判斷的,“但對於平台來說,這些都會帶來流量,他們往往缺乏動力主動監管、杜絕此類現象”。

朱巍表示,隨著流量經濟的到來,電商發展需要借助一些特殊的手段“引流”,而“賣慘、擦邊”等就是廉價的“引流”方式之一。這些亂象之所以屢禁不止,一個重要原因是存在信用管理漏洞。“現在一個賬號出現問題,除非是大網紅才會‘封臉’,其他靠‘賣慘、擦邊’獲取流量的小網紅,平台隻會依規封掉線上賬號,賬號背后的人、MCN公司(指專注於網紅經濟和內容營銷的機構)並不會受到什麼影響。”

古岳負責直播公會在某音頻直播平台的運營工作,他介紹,主播一旦被平台判定違規,將會視情節面臨A、B、C三個等級的懲罰:C級是警告,B級是封禁賬號10分鐘,A級是永久封禁。在封禁期間,主播仍然可以通過開設小號或者在其他平台開設賬號的形式繼續直播。

網絡直播平台需創新業務方向,不要總想賺快錢

“對於違規現象,我們會基於整體邏輯判斷決定是否作出懲罰。”李晨表示,當首次發現主播出現違規時,平台會先給予提示,如果違規行為繼續,就會對該主播採取中斷直播、封禁等措施。

如何判定主播行為是否違規?李晨表示,平台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以往案例制定相應的判定標准,一線審核人員在實際操作中基本能夠判定相關內容是否存在顯性或隱性違規行為。

據朱巍了解,目前各平台監管力度不一,一些大平台對不良內容的監管相比小平台更加嚴格,這就導致了一種“窪地效應”:一些展示不良內容的主播會逐漸向小平台傾斜,導致“劣幣驅逐良幣”現象發生。

“目前關於網絡信息治理的法律基本框架已經形成,與此同時,監管部門應抓緊制定不良信息管理的統一標准,在平台和監管部門之間形成良性合力。”敬力嘉表示,針對網絡不良信息的治理,應明確打擊重點,制定長遠規劃,定期進行合規檢查,完善動態審查機制,進一步監督平台是否達到內容監管的要求。

朱巍認為,要把直播行業的監管納入社會共治體系,建立舉報機制作為多方共治“抓手”,“大家發現問題隨時舉報,平台在收到舉報之后及時反饋”。

實際上,國家層面針對自媒體賬號違規的懲罰力度在不斷加大。2023年7月,中央網信辦發布了《關於加強“自媒體”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一共有13條,其中規定:網站平台在賬號注冊數量上應嚴格執行“一人一號、一企兩號”﹔網站平台對違規“自媒體”採取禁言措施的,應當同步暫停其營利權限,時長為禁言期限的2-3倍﹔“自媒體”因違規行為增加的粉絲數量,網站平台應當及時核實並予以清除。《通知》同時進一步加大了對“自媒體”所屬MCN機構的管理力度。

“這些規定可謂是‘拳拳到肉’。”朱巍表示,《通知》利用市場手段進行網絡治理,將“自媒體”的營利權限與合規性密切聯系,提高違規違法成本,一定程度上能夠有效遏制違規行為的滋生,有針對性地治理深夜直播等亂象。

敬力嘉認為,要想從根本上解決直播亂象叢生的問題,平台需要創新業務方向。他觀察到,目前很多主流直播平台已經逐漸向知識付費等業務方向轉型。“不要總想著靠低俗、賣慘的內容賺快錢,還有很多豐富的生活場景可以去挖掘。”(見習記者 吳欣宇 譚思靜 記者 黃沖 )

(責編:木勝玉、朱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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