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雲南頻道>>法治

在經營場所擅自播放他人音樂電視作品

河南鎮平縣一娛樂中心被判立即停止侵權並賠償經濟損失

2024年04月11日08:49 | 來源:人民法院報
小字號

原標題:在經營場所擅自播放他人音樂電視作品

   近日,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審結了一起未經權利人許可、以營利為目的擅自播放他人音樂電視作品的著作權案,作出駁回上訴,維持一審的判決,判令鎮平縣某娛樂中心立即停止放映原告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以下簡稱中國音集協)享有著作權的《流星雨》等280首音樂電視作品,並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78760元。

  中國音集協是經國家版權局批准成立、依法代表音像著作權人行使權力的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為社會團體法人,業務范圍包括開展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工作、咨詢服務、法律訴訟等。還包括音樂電視作品著作權人在內的眾多海內外音像、音樂作品的著作權人與中國音集協簽訂合同,將其音像、音樂作品的著作權授予中國音集協管理。該協會擁有的DVD專輯《索尼音樂經典金曲合輯》(一)《索尼音樂經典金曲合輯》(二)《流行歌曲經典(第二輯)》音像制品出版物收錄了《流星雨》等280首音樂電視作品。《索尼音樂經典金曲合輯》(一)《索尼音樂經典金曲合輯》(二)DVD外包裝上標有“版權所有人/提供:台灣索尼音樂娛樂股份有限公司”﹔《流行歌曲經典(第二輯)》DVD外包裝上標有“中國唱片總公司出版,中國音集協監制,版權聲明:本出版物內音樂電視作品的全部著作權屬於滾石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未經許可,均不得使用,違者必究”。2022年7月1日,台灣索尼音樂娛樂股份有限公司與索尼音樂娛樂(上海)有限公司簽訂《授權証明書》一份﹔中國音集協與索尼音樂娛樂(上海)有限公司簽訂《授權証明書》一份。上述兩份授權書主要約定:授權人將其擁有或者合法授權著作權的音像節目的復制權和放映權以專有的方式授予被授權人在卡拉OK經營領域(僅包括卡拉OK經營者、卡拉OK視頻點歌設備供應商)獨家行使並以被授權人名義對涉嫌侵犯音像節目復制權、放映權的主體進行維權。授權期限至2024年6月30日止。2020年12月29日,中國音集協與滾石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簽訂《音像著作權授權合同》一份,上述合同主要約定:甲方對乙方音像節目的使用者商談使用條件並發放使用許可,征集使用情況,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費,均以甲方(該協會)的名義進行﹔並有權以自己的名義向侵權使用者提起訴訟。

  鎮平縣某娛樂中心於2021年11月22日經工商登記成立,經營范圍為歌舞娛樂活動、食品銷售等。2023年4月24日,中國音集協調查人員來到位於鎮平縣的某KTV,使用錄像取証功能,對該場所周邊環境和門店招牌、消費過程進行錄像。隨后調查人員進入該KTV二樓一包間,對使用點播機點播歌曲的過程進行錄像,其共選取、播放了280首歌曲。錄像結束后生成文件五份。取証光盤中載有的280首涉案音樂電視作品與《索尼音樂經典金曲合輯》(一)《索尼音樂經典金曲合輯》(二)《流行歌曲經典(第二輯)》中的同名音樂電視作品在表演者、音源、畫面內容等方面一致。

  另查明,該娛樂中心的經營場所內以營利為目的提供《流星雨》等280首涉案音樂電視作品的伴奏、歌詞視頻字幕等服務,來滿足一般消費者演唱歌曲的需求。但其未提供証據証明其合法取得了涉案中國音集協音樂電視作品著作權的放映權。

  針對該娛樂中心的侵權行為,中國音集協派員多次與該娛樂中心交涉,請求該中心停止侵權,並賠償10萬元損失,未果。后中國音集協於2023年7月20日向南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賠償經濟損失140062.5元及為制止侵權行為支出的合理開支360元。

  一審法院審理后認為,本案原告提交的《索尼音樂經典金曲合輯》(一)《索尼音樂經典金曲合輯》(二)《流行歌曲經典(第二輯)》包括了《流星雨》等280首涉案音樂電視作品,原告與上述音樂電視作品的著作權人簽訂了《授權証明書》《音像著作權授權合同》,上述權利人將其擁有的音樂電視作品的放映權、復制權等授權原告,為此,原告有權以自己的名義提起本案訴訟。

  本案中,被告未經權利人許可,以營利為目的,通過播放設備在其經營的公開場所以卡拉OK形式放映《流星雨》等280首涉案音樂電視作品,侵犯了原告對上述作品的放映權,其應當依法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關於賠償數額,原告未提交其具體所受損失以及被告所獲利益的証據,一審法院綜合考慮被告的經營場所位置、經營規模、侵權持續時間、使用涉案MTV音樂電視作品的數量和方式、主觀過錯程度、本市經濟發展狀況、涉案作品的流行程度等因素,酌定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78400元。同時,對於原告為制止被告侵權行為支出的合理費用360元,一審法院一並予以支持。

  一審判決后,被告鎮平縣某娛樂中心不服,提出上訴。

  南陽中院二審后認為,鎮平縣某娛樂中心關於一審法院計算賠償數額過高的上訴理由缺少事實和法律依據,不予支持,其上訴請求不能成立,遂作出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曾慶朝 薛 怡)

(責編:木勝玉、朱紅霞)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