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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畜禽肉、水產品不超過4層包裝

林麗鸝
2024年04月02日08:12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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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水果、畜禽肉、水產品不超過4層包裝

  4月1日,《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生鮮食用農產品》國家標准開始實施,將為強化商品過度包裝全鏈條治理、引導生鮮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企業適度合理包裝提供執法依據和基礎支撐。

  該標准明確了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水產品和蛋等生鮮食用農產品是否過度包裝的判定方法和技術指標:一是針對不同種類和不同重量的生鮮食用農產品設置了10%—25%包裝空隙率上限。二是規定蔬菜(含食用菌)和蛋不超過3層包裝,水果、畜禽肉、水產品不超過4層包裝。三是明確生鮮食用農產品包裝成本與銷售價格的比率不超過20%,對銷售價格在100元以上的草莓、櫻桃、楊梅、枇杷、畜禽肉、水產品和蛋不超過15%。

  參與該標准起草的江南大學食品安全與質量控制研究中心主任姚衛蓉介紹,可通過看商品的包裝材料是否貴重,數清包裝層數,測量或估算外包裝的體積,詢問包裝材料成本與銷售價格,簡單判斷商品是否屬於過度包裝。

  部分消費者日常生活中會網購生鮮食用農產品。對於有些生鮮食用農產品,貨架銷售符合層數要求,但電商銷售還要使用快遞包裝,這個快遞包裝是否算銷售包裝?

  鑒於生鮮食用農產品的生鮮、易腐等特性和產業需求,銷售包裝在生鮮食用農產品商品供應鏈中還有保鮮、保活等功能,該標准對“銷售包裝”的定義中,特別注明“不包括物流防護包裝以及冷卻、氣體調節、防潮等保鮮保活功能性用品”。快遞包裝為物流包裝,因此不算銷售包裝。

  此外,為避免對農業生產經營活動造成不必要的影響或產生新的資源浪費,標准設置了6個月的實施過渡期,並規定“實施之日前生產或進口的生鮮食用農產品可銷售至保質期結束”。

(責編:木勝玉、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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