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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業主信息103萬余條

長沙一男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獲刑

2022年11月30日10:15 | 來源: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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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長沙一男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獲刑

  騷擾電話、垃圾短信、精准推銷……生活中,信息泄露帶來的危害多樣且持續化,很多人深受其擾。近日,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並依法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張某某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退繳的違法所得1.3萬元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責令刪除其所有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並就侵犯公民個人信息行為在省級以上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9年至2021年10月,被告人張某某將從他人處購買的長沙多個樓盤的業主姓名、電話號碼、地址等信息,轉售給黃某某等55人(均另案處理),從中牟利。經鑒定,張某某共計出售公民個人信息103萬余條,從中牟利1.3萬元。

  2021年10月,張某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並自願認罪認罰。案發后,張某某的親屬代其退繳了其全部違法所得。

  法院審理后認為,張某某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並出售,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同時,張某某的行為不僅侵害了不特定人的隱私權,還可能對社會大眾的人身和財產帶來風險,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因此其在承擔刑事責任的同時,還應依法承擔民事侵權責任。綜合本案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其行為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案件宣判后,張某某表示服判,判決現已生效。(李 果 許振興)

(責編:徐前、木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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