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通報3起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典型問題
2022年01月30日08:48 |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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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雲南通報3起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典型問題
為持續糾治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問題,嚴防公車私用、私車公養等“車輪上的腐敗”,保持糾治不正之風的高壓態勢,推動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雲南省紀委監委通報3起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的典型問題:
1.楚雄州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周映樞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影響公正執行公務問題。2018 年2月,周映樞在任迪慶州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期間,向承建迪慶州中級人民法院工程項目的某公司總經理鄭某某借用一輛越野車供其長期使用。周映樞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4月,周映樞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2.昆明安保(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長、總經理楊磊毅私車公養問題。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楊磊毅授意安保集團車班班長黎某某以安保集團名義辦理加油卡供其使用,黎某某將安保集團會展分公司的公務加油卡進行改動綁定並辦理充值,交楊磊毅使用。期間,楊磊毅用該加油卡給私車加油共計8386.44元。楊磊毅還存在其他違法問題。2021年12月,楊磊毅受到政務撤職處分,私用公養費用已追繳。
3.文山州硯山縣公安局交通警察二大隊教導員楊波公車私用問題。2015年8月1至8月5日,楊波私自駕駛硯山縣公安局交警二大隊警務用車前往騰沖辦理個人事務,期間3次使用本單位的公務加油卡加油,共計869.06元﹔2016年4月1日至6日,楊波私自駕駛硯山縣公安局交警二大隊警務用車與家人到西雙版納旅游,期間4次使用本單位的公務加油卡加油,共計1740.20元。2021年9月,楊波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公車私用費用已追繳。
(責編:木勝玉、朱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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