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闭幕

3月26日,云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在昆明闭幕。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李小三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68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云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4件州(市)地方性法规的决议、关于批准16个州(市)修改立法条例的决定的决议、关于批准《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傣医药条例》等3件单行条例的决议。
会议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名单。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坚定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阔步前行,真抓实干、奋发进取,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开创云南发展新局面作出人大贡献。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政策举措,切实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大会精神落地落实。要以实干实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找准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狠抓工作落实,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为云南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狠抓自身建设,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积极探索边疆民族地区人大工作“创新点”“实践点”。要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优良作风创造新业绩、展现新气象。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宗国英、王树芬、徐彬、任军号、罗红江、杨亚林,秘书长韩梅,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副省长刘勇,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宏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光辉,省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厅负责同志,部分在滇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瞿姝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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