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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泸西检察院:

用好用活“三个现场”工作法 提升办案质效

2024年12月12日1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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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人民检察院认真探索实践高质效办案机制,总结提炼出“三个现场”工作法,并不断完善提升,全面推进落实,促进四大检察、十项业务案件高质效办理。职检条线结合办案,用活“三个现场”工作法,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坚持打击与预防并重,从源头治理,以检察履职助推清廉泸西建设。

用活“庭审”现场,开展警示教育和监督评议。针对职务犯罪案件被告人身份行业,泸西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每案均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联系配合,组织相关行业系统人员参加庭审旁听,现场开展警示教育。今年以来,对乡镇基层干部、供销系统、烟草系统、公安系统、税务系统干部职工开展了庭审现场警示教育,收到了良好效果。同时,邀请人民监督员听庭评议,对案件办理进行监督,不断提升办案质效。

用活“听证”现场,助推追赃挽损。办案中,该院对拟采取取保候审、适用缓刑案件,以公开促公正,增强检察办案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力量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如今年办理的夏某某单位行贿案,结合被告单位经营情况和实现追缴不正当利益工作需要,拟对夏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促其筹措资金退缴不正当利益后依法从宽处理。经听证后,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并对检察机关高质效办案履行检察护企职责、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被告人和被告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退缴了600万元非法利益,共计1318.8405万元非法利益全部追缴到位。同时,对夏某某依法适用缓刑,既惩治了犯罪,又维护了发案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

用活“案发”现场,促进系统整治。泸西县人民检察院加强与监察机关的密切配合,形成反腐合力,强化源头治理,惩防结合,推进系统治理。如对农业系统高标准农田改造项目中的腐败案件,深入发案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公开送达监察、检察建议,督促单位建章立制,制定整改方案,限时完成整改,开展系统治理,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贪腐案件的再次发生,以检察履职助推清廉泸西建设。(赵刚)

来源:红河州委政法委

(责编:徐前、朱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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