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在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
抓早“治未病” 抓小“防大病”
不久前,马关县某乡1名副乡长因存在项目招投标不规范等问题。经研究决定,县纪委监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这次谈话真是一场‘及时雨’,精准指出了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让我深刻认识到凭老经验办事、放松政策业务学习的危害,避免我在今后工作中造成更大失误,我从心底里感谢组织的帮助。”该副乡长表示。
这是马关县纪委监委抓早抓小“治未病”,坚持用好用活第一种形态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的一次实践。
近年来,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突出监督第一职责,坚持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对日常监督、专项巡察、审查调查等发现的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处置,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小病拖成大病,推动监督常在、成为常态,切实用第一种形态管住大多数。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以准确规范运用“四种形态”为导向严格纪律执行。今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对“四种形态”作出全面规定,对准确运用第一种形态进一步细化。
严格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方针,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聚焦乡村振兴、营商环境等关键领域、干部任前等关键节点、基层党员干部小微权力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综合运用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及时提醒党员干部自警自律、担当作为,让“未病者”得到常防、“初病者”得到早治。
“我们将监督关口前移,在运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从谈话提醒环节抓起,对监督发现的干部作风、履职不到位等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廉政提醒谈话,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巍山县纪委监委以“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领航行动”为抓手,聚焦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和“关键少数”,把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作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手段,强化日常监督,常态化开展廉政提醒谈话,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无独有偶。近年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推行每月对同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零提示”,每季度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预警机制,针对其一般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和廉洁从政风险等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提示提醒和及时予以预警,有力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一体落实,形成责任贯通、监督联动的“组合拳”。
以发送廉政提醒函、定期开展谈心谈话等方式,抓好“一把手”日常监督;深化近距离、可视化、常态化、规范化精准监督,监督防线不断从事后向事中、事前前移……云南省由省纪委监委牵头,深入实施“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完善及时发现问题的防范机制、精准纠正偏差的矫正机制,精准刻画“政治画像”,增强监督实效。
近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持续强化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规范化的精准监督,开展“政治关爱式”谈话,推进“蹲点式”调研,探索“体验式”监督,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不断在履行监督第一职责上走深走实。
治“未病”要抓早,治“小病”更需以“小”见严纠偏正向。“破法自破纪始,破纪从一顿酒、一顿饭等司空见惯、不以为意的‘小事’发起。”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实施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紧盯“小饭局”“小福利”等党员干部见怪不怪、不以为然,实则风腐同源、风腐一体的“小事”,每季度聚焦1至2个主题精准发力,一体纠治,祛除歪风邪气。
如何准确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直接关系到“四种形态”的运用效果。从日常推送典型案例选编上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庭审现场,到节前通报违规吃喝典型问题;从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督教育管理,到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关键岗位、重要领域开展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关口前移、事前预警,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将第一种形态运用到日常工作生活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第一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道防线,写好写实日常监督这篇大文章,还要跟踪问效,确保问题得到整改。
为避免第一种形态谈话“一谈了之”,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注重跟踪监督管理,将相关问题的整改纳入后续监督工作,确保谈话提醒见到实效,问题整改落到实处。同时,将第一种形态运用到干部管理选拔任用工作中,把谈话材料按干部管理权限归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廉政意见回复、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坚决防止“带病上岗”“带病提拔”。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62人次。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对党员干部接受第一种形态处理后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对工作不重视、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此外,突出严管厚爱、强化勤廉导向。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纪法情理贯通融合,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更好激励担当作为;坚持具体化、规范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精准把握政策策略,既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又同步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激励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记者 谢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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