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院发布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人民网昆明6月4日电 (记者蔡树菁)6月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8起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其中,特别介绍了未成年人多次随意殴打多名未成年被害人,“挽救”“救助”彰显司法温情的案例。未成年被告人张某某前后3次随意殴打未成年被害人董某某、杨某某、杨某,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多次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张某某随意殴打未成年人,应酌情从重处罚。张某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张某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罚。张某某及其母亲对部分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可以对张某某酌情从轻处罚。张某某的父母离异,其父母对其教育方式单一,其本人处于青春期产生叛逆心理,加之交友不慎,导致其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根据张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予以相应处罚。后法院对未成年被害人予以救助帮扶。
工作人员介绍,本案系涉及未成年被告人和未成年被害人的典型案例,法院依法教育挽救被告人、救助帮扶被害人,引导未成年人及时纠偏,促进回归正轨,融入社会生活。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应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法做好法庭教育、犯罪记录封存、跟踪帮教等工作,注重教育、感化、挽救;针对未成年被害人,做好损害赔偿、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工作,帮助未成年被害人走出心理阴影,重拾信心和自尊心。
此次发布的其余案例还包括:能动履职发出家庭教育令和司法建议书,督促家长、学校履行好教育管理职责;依法判决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校承担相应过错责任,发挥惩戒震慑作用,遏制校园霸凌势头;监护人虐待未成年人构成虐待罪,依法撤销其监护资格,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指定监护人等。
据会上了解,2023年,云南省法院共审结涉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刑事案件800余件、婚姻家事类案件89236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240余份,家庭责任告知书2300余份,开展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74人次,救助金额18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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