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印发
12条措施推动全省重点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
5月28日,云南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14部门联合印发《云南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围绕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推动家电以旧换新、推动家装厨卫“焕新”三大重点领域制定了12条主要措施,对云南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的目标任务、重点领域、主要措施等进行了安排部署。
根据《行动方案》,力争到2025年,实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加快淘汰,高效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50%,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2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5%;到2027年,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
加快推进充电设施在农村有效覆盖
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党中央着眼高质量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该项工作,国家已经部署了“1+N”政策体系,云南省也制定实施《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进一步扩大居民消费需求,促进全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扩围增效。
《行动方案》支持汽车报废更新,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在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
同时,持续落实好二手车销售“反向开票”、异地交易登记等便利化措施。推动在经营规范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等场所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便利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支持新能源二手车动力电池检测和估值平台建设。鼓励在符合条件的二手车出口企业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实现出口二手车转让登记、注销登记一站式办理。落实二手车出口管理措施,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对二手车出口企业在物流运输、报关报检、境外展示等方面给予支持,拓展二手车海外市场。
《行动方案》明确,支持有条件的州(市)争创城市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鼓励各地进一步完善充(换)电、停车、智慧交通等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充电设施在具备条件的农村地区有效覆盖。鼓励各地扩大城市停车位供给,提高小区、街区等车位配建比例。引导社会资本依法合规参与公共停车场建设运营。鼓励各类商业、办公等场所停车设施向社会错时开放。
消费者足不出户享受全流程以旧换新
《行动方案》明确,整合资源支持家电流通企业开展以旧换新、绿色智能家电促销等活动。鼓励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推行消费者网上下单,企业收旧、送新、拆装“一站式”上门服务,让消费者足不出户享受全流程以旧换新。鼓励电器电子产品等生产和流通企业发展二手回收业务,规范二手家电流通秩序,发挥二手流通企业收购、鉴定、评估等专业优势,扩大二手家电交易、租赁规模。鼓励发展“互联网+二手”模式,促进线上线下二手交易。
《行动方案》明确,建设一批废旧家电回收网点、街道(乡、镇)中转站和区域性分拣中心。结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将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小修小补”便民地图,方便居民查询回收渠道。引导家电回收企业上门服务,运输车辆规范使用辨识度明显的“以旧换新”标识,保障家电“以旧换新”回收运输车辆顺畅进社区、进小区。
同时,整合政府、金融机构、家装企业等资源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和适老化改造,对购买智能家居产品给予补贴。鼓励街道、社区和居民小区设置“家装便民服务点”,提供家具临时存放、家装市场信息咨询等服务。以“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城市为重点,支持家居企业及再生资源回收点进社区。鼓励家居家装企业开展“上门收旧+以旧换新”活动,创新推广“互联网+回收”等模式,优化线上线下二手家居交易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赖婷婷 缪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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