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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继续免征部分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

2024年01月31日08:32 | 来源: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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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30日,云南省财政厅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云南省将继续免征部分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进一步推进云南省减税降费工作。

  根据2022年发布的《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免征部分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的通知》,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免征云南省装机容量为2.5万—5万千瓦有发电收入的水库和水电站的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免征云南省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政策期内预计为云南省社会经济减负2亿元左右,为稳住经济大盘提供财政支撑。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执行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的公告》授权,经云南省人民政府同意,上述政策将继续执行。(吴洁)

(责编:徐前、木胜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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