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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从源头上减少会议经费开支 压减会议会期与参会人数

2023年11月28日08:31 | 来源: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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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云南省财政厅会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完善管理机制,突出“精简、规范、节俭”三个原则,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和加强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对省级机关会议规模、办会经费标准、不得支出的项目做出了明确规定。

  规定要求,从紧核定会议费的预算,从源头上减少会议经费开支。全面压减一、二、三、四类会议会期与参会人数,各类会议会期不超过1天,参会人数分别控制在300人、150人、80人、50人以内。一类会议从严限定工作人员人数,二、三类会议工作人员人数分别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10%、5%以内,四类会议不安排工作人员。压减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一、二、三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1天半,四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1天。严控会议次数,未列入会议年度计划的原则上不得召开,一类会议需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准,二、三类会议原则上单位每年召开不超过1次,四类会议从严审批管理。

  要从严规范会议支出。明确会议召开优先使用本单位场所,切实降低会议成本,如外出召开,场所实行政府采购定点管理;除召开现场会外,参会人员以在昆单位为主的会议不得到昆明市以外地区召开;不得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会议原则上不配发文件袋、笔和笔记本;不得组织和参加旅游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严禁安排宴请;严禁以保障会务为由,违规使用会议费购置办公设备,严禁列支公务接待费等与会议无关的任何费用。各单位自行组织召开的以会代训培训班、座谈会、研讨会、表彰会等其他会议,省财政一律不安排经费。

  经费标准方面,线下会议费实行综合定额控制。一、二、三、四类会议分别以每人每天600元、500元、400元、300元为开支上限,开支范围包括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未实际发生的费用项目不得参与调剂。提倡各单位在符合保密和网络信息安全要求的前提下采用线上会议形式。(吴洁)

(责编:徐前、朱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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