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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压实责任落细举措,深入开展“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

从严做实“关键少数”监督

2023年11月25日08:50 |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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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从严做实“关键少数”监督

  “作为‘一把手’,你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足,年内有多名干部职工因违纪违法被立案查处。”临沧市召开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听取各县(区)和部分市直部门党委(党组)“一把手”述责述廉,直指问题不足,现场开出治理“药方”,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区住建局党组在推进全区‘一水两污’项目中,要如何打造清廉工程?”江川区专门对20名党委(党组)书记述责述廉情况进行测评,并对“一把手”现场提问、点评。

  向上级党委常委会述责述廉,是深入开展“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的一项主要措施,是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关键一环。

  近期,全省各地陆续召开会议,听取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一把手”述责述廉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有效推动“关键少数”主动思廉诺廉践廉。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要求,发挥监督专责机关作用,不断压实责任、落细举措,织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网。

  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进行监督,是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到实处的关键环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政治监督贯穿权力运行的各环节,推动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作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的表率。

  省纪委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对驻在部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参加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章、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等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形成专项监督检查报告,提出建议,反馈并督促整改落实;普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谈话提醒、信访分析、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等,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及“三重一大”决策、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动“关键少数”用权受监督。

  破解对“关键少数”监督难题,要靠制度安排、制度建设。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理顺监督机制,在实践中不断研究探索,完善制度机制,持续健全完善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方式方法。

  大理白族自治州纪委监委印发《纪委书记与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及下级“一把手”谈话提醒工作办法》,今年以来,州、县(市)纪委书记与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及下级“一把手”开展谈话提醒734人次;玉溪市委制定出台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四办法一机制”,分别从述责述廉、“一岗双责”报告、提醒谈话、监督谈话和联动协作五个方面,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作出规范,使对“关键少数”的监督更具政治性、贯通性和操作性。

  破解对“一把手”监督难题,还要找准要害、捏住“七寸”,提升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系统梳理各监督主体职责任务,用好谈话提醒、述责述廉、责任制考核、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警示教育、通报曝光等制度机制,把精准思维贯穿“一把手”监督全过程,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知责明责、照单履责。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纪委监委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情况的监督,从严做实“关键少数”监督;嵩明县纪委监委细化同级监督县委主体责任清单11项、同级监督县委“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6项、同级监督县委常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5项,以“三清单”压紧压实县委“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管党治党责任。

  此外,为了让“关键少数”监督更好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列席会议、建立廉政档案、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专项督查等日常监督,将监督贯穿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融入议事决策、决策实施、跟踪反馈、考核评价等全过程,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充分发挥“头雁效应”。

  组织领导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等现场接受警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常态化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从警示教育入手,在以案促改上发力,分领域、分层级、分类别进行量身定制,推动警示教育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持续引导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自觉接受监督、做到警钟长鸣。(记者 谢进)

(责编:木胜玉、朱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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