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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精神 担使命 践行动”云南政法系统系列访谈

健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谱写"中国之治"云南新篇章

专访云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吴朝武

人民网记者 李发兴
2023年03月22日08:25 | 来源:人民网-云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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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云南政法工作现代化,2023年3月起,云南省委政法委、人民网云南频道联合推出“学精神 担使命 践行动”云南政法系统系列访谈,邀请云南省政法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州(市)党委政法委书记、部分县(市、区)党委政法委书记及基层代表,围绕深入推进平安云南建设、法治云南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等方面,结合工作实际谈打算、话使命、讲担当。

 本期专访云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吴朝武,以下为专访全文:

云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吴朝武(右二)在楚雄州楚雄市开发区实验小学调研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基地和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云南省委政法委供图

记者: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的时代命题,您作为分管负责领导,请简要谈一谈政法工作现代化如何在社会治理领域落地落实?

吴朝武:政法工作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保障。我认为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的过程就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过程,同时也是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落实到社会治理领域,就是要围绕服务保障国家、省委的发展战略,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从三个方面的现代化来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

一是思想观念现代化。要树立精准、精细治理的理念,将治理层级延伸至网格单元,通过精准发现问题、精细解决问题,寓管理于服务、以共治促共享,兜牢兜住社会底线,从源头上消除不和谐、不稳定因素,推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二是工作体系现代化。要持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加强基层社会治理资源的统筹利用,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整体效能。

三是工作能力现代化。要聚焦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两大主题,围绕时代所需、发展所系、群众所盼,不断提升防范风险、群众工作、科技应用的能力,确保各类风险隐患和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处置在小,通过各地善治汇聚实现“云南之治”,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记者: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任务,是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抓手,对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意义重大。云南省如何紧扣省情实际,不断健全完善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能力,采取了哪些举措,成效如何?

吴朝武:云南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工作,持续探索具有“云南特点、边疆特色、时代特征”的社会治理现代化体系。特别是,突出“市域重大风险终结地、县域解决问题主战场、乡村排查化解日常矛盾责任主体”的定位,依托各层级的精细化治理,通过抓实抓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创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等具体工作,努力做到把大矛盾大风险化解在市域、小矛盾小风险化解在基层、苗头性问题隐患解决在网格。通过接续努力,推动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化解了一批矛盾风险,社会治安持续好转、刑事案件持续下降、扫黑除恶深得人心、边疆治理成效显著,群众安全感综合满意度达到96.03%的历史最高,平安云南建设的成色更足了、底色更亮了。我们主要采取了四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不断健全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明确省、市、县、乡、村、网格各级在推进社会治理中的职责任务,把各层级、各方面资源力量调动起来,引导全社会更加自觉地投身社会治理现代化实践,确保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团助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体系发挥最大作用。

二是不断破解治理难题。将破解难题作为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水平的关键环节,聚焦“管住人”“管住事”两大关键环节,开展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命案防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四个专项行动”,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云南实践,颁布实施《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法治化、规范化推动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化解成功率提升至80%以上,有效防止了矛盾外溢上行。

三是不断夯实治理根基。全覆盖配备乡镇(街道)政法委员或政法副书记,通过建立任务清单、完善运行机制、定期开展培训,不断提升“管治理、抓治理”的能力。整合基层社会治理资源的工作平台,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全覆盖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

四是不断激活治理动能。成立云南省法学会社会治理(边疆治理)研究会和云南省社会治理实训基地,加强理论研究,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每三年组织开展一轮“社会治理创新奖”评选表彰活动,充分发挥典型引路作用。

记者:您刚才提到抓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请您简要介绍一下云南省的做法,有哪些值得推广的经验?

吴朝武:自2020年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以来,全省按照“第一年打牢基础、第二年重点突破、第三年取得成效”的思路,从3个方面抓推进。

一是高位化推动。相继制定出台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试点工作方案、分类指导方案等系列指导性文件,形成完整的省级顶层设计。省委、省政府多次听取并研究推进相关工作。

二是项目化推进。用抓项目的思路抓市域社会治理,实行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组织实施48个分类指导项目、161个重点支撑项目、84个补短板项目,以项目的落地见效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效能和精细化水平。

三是常态化调度。突出在一线比拼竞赛、创先争优,建立跟踪督办、日常督导、考核评价、责任查究和月调度、月通报、季评比、年考核等工作机制,采取“一月一通报、一月一调度”“一对一、点对点”帮扶和省级部门包联指导等方式,推动查找问题、解决问题。

通过为期三年的试点工作,集中推出一批社会治理创新经验,先后10次在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交流会和全国政法工作创新交流会上交流经验做法,交流的次数及州市数均排全国第一方阵,工作成效得到肯定。

比如,昆明市以“实体化、规范化、实战化”为目标,推进各级综治中心建设;曲靖市出台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将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玉溪市开发“玉溪共治通”,建设“全科网格”;保山市健全农村末梢治理体系,不断延伸社会治理触角;楚雄州开发“一部手机治理通”,探索“互联网+社会治理”模式;大理州建设市域社会治理智慧系统,提升数字赋能。

记者:云南省委政法工作会议把2023年确定为“夯实基层基础年”,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方面有什么打算?准备如何推进?

吴朝武: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今年,我们将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聚焦搭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不断完善“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

一是坚持“全科网格”定位,联合省级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完善提升全省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统一规范“多网合一”工作,在村(社区)以下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统一划分网格,通过健全完善基本事项清单、准入清单、禁入清单等常态化运行机制,有效提升基层治理精细化、系统化、科学化水平。

二是围绕建设整合社会治理资源的工作平台,出台推动各级综治中心提质增效的顶层设计,进一步明确省、市、县、乡、村5级综治中心职能定位,推动综治中心与大调解中心、信访接待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等“多中心合一”,实现“一个中心统社会治理”。

三是按照大整合、高共享、深应用思路,加快推进“云南省社会治理信息系统”建设,打造贯通省、市、县、乡、村、网格的信息系统,统一网络运行环境、统一数据标准、统一指挥调度,通过大数据赋能社会治理。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来审视和推进社会治理工作,紧扣省委“3815”发展战略,立足省情实际,进一步深化对社会运行规律和治理规律的认识,与时俱进、持续创新,用新方法、新措施破解社会治理难题,用新成绩、新亮点回应群众期待,着力防范化解政治安全风险、社会矛盾风险、社会治安风险、公共安全风险、网络安全风险,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切实谱写好“中国之治”的云南篇章。

(责编:木胜玉、朱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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