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在昆召开
1月8日,云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在昆明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李小三主持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6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该报告。根据报告,全省各选举单位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在广泛推荐代表人选,认真核实人选身份,进行严格审查、考察、公示的基础上,依法确定了正式代表候选人,并在法定期限内分别召开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军人代表(军人)大会,选举产生了省十四届人大代表632名。经审查,632名代表资格有效。
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韩梅作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和旁听人员名单(草案)和省十四届人大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的说明,审议通过了相关名单和名单草案。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省十四届人大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经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各代表团审议后,将提请大会预备会议选举通过。
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韩梅作关于提请审议人事事项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名单,接受侯建军辞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任命张应杰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决定其为代理院长。张应杰同志在会上作了任职发言。
会议指出,省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新成效的五年,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尽责,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即将召开,大家要共同努力,把这次大会开成一个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通过大会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变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凝心聚力、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奋力开创新时代云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而不懈奋斗。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太原、杨保建、李培、宗国英、王树芬、李文荣、纳杰、杨福生、罗红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副省长张治礼,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瞿姝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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