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在昆召开
9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在昆明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太原主持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5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韩梅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云南省程海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云南省泸沽湖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司法厅负责人向会议作关于《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云南省中医药条例(修订草案)》《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的说明。
会议审查了《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玉溪市新平哀牢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的决定》,审议了《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的决定》。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向会议作关于云南省2022年1至7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云南省2021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向会议作关于云南省2022年1至7月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云南省2022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云南省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会议听取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云南省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根据议程,本次会议将召开联组会议,对云南省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负责人向会议作关于云南省承接国家援外项目和开展省级援外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分别听取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负责人作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云南省专项债券安排使用和PPP项目运营情况、关于云南省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关于罢免个别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的决议(草案)的说明。
会议分别听取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人事事项的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培、宗国英、王树芬、李文荣、纳杰、杨福生、罗红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副省长王浩,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侯建军,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光辉;省监察委员会,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及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厅,有关州(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审查了有关法规案、决议决定(草案)、人事事项及相关报告。(瞿姝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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