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出炉
省级财政科技经费每年投入不低于2亿元
记者4月19日从省科技厅获悉,《云南省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起草完成,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十四五”期间,全省将力争有研发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年均增长5%以上,规模以上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分别增长20%、16.7%和10%以上。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机构的企业占比达到20%、研发经费支出与营业收入之比达到1.10%,全省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6.7%,达到525亿元。
布局建设各类省级创新平台
根据《实施方案》,全省将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建立将产业骨干企业重大创新需求纳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制定科技规划(政策)充分吸纳企业界意见建议的机制;支持行业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重大项目。扩大规模以上科技型企业数量,实施“高企升规”行动,对首次升规并纳统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经费补助。对整体迁入云南省的有效期内纳统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经费补助。
鼓励各类企业建设研发机构。优先依托研发经费投入全省排名前100位的企业布局建设各类省级创新平台。对规模以上企业新设立研发机构,且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1.5%(含),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给予后补助经费30万元。企业单独建设或联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的产业创新平台,企业投资超过3000万元(含)的,直接享受省级科技创新平台有关支持政策。对于国有企业,将建立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刚性增长机制,省属国有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年均增长不低于 20%。
《实施方案》还明确,要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牵头建设云南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省重点实验室等省级创新平台,择优推荐牵头建设国家级创新平台。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与省科技厅按4∶1共同出资设立联合专项资金,形成长效稳定支持机制。对与企业研发机构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开展实质性合作并取得较好合作成效的省级创新平台,考核评估时给予加分奖励。
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
根据《实施方案》,全省将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省级财政科技经费每年投入不低于2亿元。具体来看,鼓励企业设立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研发准备金,产学研合作开展产业技术研究。在经费支持上,根据研发准备金制度运行情况、规模、实际研发支出等,省级财政科技经费按企业研发准备金实际支出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每户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同时,自2022年起,对上年度扣除省级财政科技投入后研发经费投入超过1000万元的高等学校、超过500万元的科研院所和三甲医院,且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增幅高于16.7%的,省级财政科技经费按实际投入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在政策支持上,全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承担的单项到位经费超过100万元的横向科研项目,在人才评价、职称评聘、业绩考核、科技奖励等方面视同省科技计划项目;赋予纳统且有研发投入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三甲医院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鼓励尚未加入联合专项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加入已建立的联合专项,申报承担联合专项项目。推动落实公办本科高等学校用于基础研究的经费原则上不低于当年财政生均拨款经费的2%,民办本科高校不低于当年学费总收入的1.5%。
此外,推动科技入滇,大力引进国内外高水平机构在云南独立或与相关部门、州(市)、县(市)区政府和科技园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合作设立新型研发机构。对引进省外著名机构合作共建重大研发平台的,省科技厅会同共建地方、单位组织“专班”提供全程服务,按“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支持政策。(张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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