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扶贫搬迁后原有土地咋办?云南出台措施
人民网昆明1月27日电 (记者符皓)近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省级多部门印发了《关于支持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后续扶持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明确将从提升搬迁群众就业质量、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加快安置区与迁入地融合发展、建立定向精准帮扶长效工作机制四个方面,做好全省33个搬迁脱贫人口3000人以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后续扶持工作,提升搬迁群众就业、增收能力,促进社会融合,巩固搬迁脱贫成果,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实现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在提升搬迁群众就业质量方面,《措施》明确,省级将加大对大型安置区就业帮扶工作奖补支持力度,2022—2023年,每年安排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以奖代补资金对就业帮扶成效明显、转移搬迁劳动力规模较大、转移务工就业率较高的大型安置区进行奖补。
在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方面,《措施》明确,将支持安置社区成立集体经济组织,提高安置区资产运营效益,对大型安置区集体经济发展成效明显的社区(村),2022—2023年,省级每年安排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以奖代补资金进行奖补。
《措施》特别指出,对迁出区资源资产,搬迁群众依法享有的承包地(耕地、林地、草地等)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继续享有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将通过自行管理、托管、代耕代种、龙头企业统一流转开发、组建平台公司统一经营、承包地经营权作价入股专业合作社等方式,流转盘活承包地经营权,承包地流转过程中,应坚决杜绝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在加快安置区与迁入地融合发展方面,《措施》明确,2022—2023年,对符合条件的大型安置区配套设施提升项目,省级每年统筹安排总额不超过250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以奖代补资金予以适当补助;对大型安置区中社区管理工作成效突出的搬迁安置社区,每年安排总额不超过50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以奖代补资金进行奖补。同时,将符合条件的搬迁家庭新增人口住房需求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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