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語架起“連心橋” 法徽映照“石榴紅”
紅河州法院五措並舉繪就民族團結同心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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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近年來,紅河州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紅河中院”)堅持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主線,立足審判執行主責主業,將民族團結進步工作與法院各項工作深度融合,以司法之力維護各族群眾合法權益,為促進各民族廣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提供了強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邀請專家學者解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
堅持黨建引領 筑牢民族團結思想根基
紅河中院黨組高度重視民族團結進步工作,把民族團結進步工作擺在突出位置,納入黨組重要議事日程,與審判執行和隊伍建設等重點工作同部署、同推進。
全州法院搭建起“黨建引領—固本強基—組織保障”的工作體系,深化“紅法善治·天平先鋒”黨建品牌建設,構建“1+13+N”黨建品牌矩陣,把支部建在辦案團隊,先鋒崗設在審判一線。各院依托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青年干警讀書會等載體,打造“紅法善治·天平先鋒講堂”“法潤紅河谷講堂”“綠法微講堂”等文化品牌,教育引導干警牢固樹立正確民族觀,奏好民族團結主旋律。
服務邊疆大局 維護民族團結社會穩定
紅河州法院扛牢強邊固防政治責任,嚴厲打擊跨境違法犯罪,2025年即審結走私、偷越國(邊)境等跨境犯罪案件433件935人。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將民族傳統治理智慧與法治理念相結合,打造“馬幫僑鄉法庭”“可邑阿細”“和更哩”“阿卡卡”“哈尼哈巴”“木刻分水”等民族特色調解室和調解品牌。
構建矛盾糾紛聯排聯調聯處“1+N”聯動工作機制和“法官+少數民族特邀調解員”調解模式,融合法理與少數民族優良文化傳統,推動矛盾糾紛就地發現、就地調處、就地化解。2026年以來,全州法院共審結各類案件53282件,為邊疆穩定、民族團結提供了堅實司法保障。

法官進山寨普法促團結,共筑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延伸巡回審判 打通基層司法服務末梢
紅河州法院高度關注新時代少數民族群眾多元化的司法需求,為解決偏遠地區群眾訴累問題,堅持“糾紛在哪裡,巡回法庭就到哪裡”,不斷強化巡回審判,把法庭搬到田間地頭、農家院落,織密基層司法服務網絡。選派37名法官干警入駐綜治中心,深度參與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加強風險防范和矛盾糾紛化解,助力基層社會治理。
積極創建新時代“楓橋式人民法庭”,實現全州28個人民法庭對133個鄉鎮司法服務全覆蓋,打造出“梯田法庭”“農耕生態法庭”“馬幫僑鄉法庭”等8個特色法庭。在雲南省率先推進“共享法庭”建設,依托鄉鎮、村委會現有設施,建成“共享法庭”287個,使各族群眾在家門口即可獲得網上立案、線上調解、在線訴訟等司法服務。
推行雙語司法 保障各族群眾訴訟權利
針對基層部分少數民族群眾訴訟語言障礙,紅河州法院大力培養雙語法官,開展雙語庭審、雙語調解、雙語法律咨詢,在立案、庭審、調解等環節提供雙語服務。組建專業化雙語辦案團隊,選配精通哈尼語、彝語、苗語、傣語等語言的干警,用群眾聽得懂的語言釋法析理。
其中,元陽法院組織編撰以《辦案常用哈尼、彝、傣—漢雙語手冊》為代表的雙語訴訟服務實用材料,讓少數民族群眾平等、便利進行訴訟﹔屏邊法院選派精通苗漢雙語的法官干警入駐縣綜治中心,常態化開展雙語法律咨詢和矛盾調處﹔彌勒法院朋普法庭組建少數民族干警與雙語書記員專業團隊,實現訴訟服務全程雙語保障。

石榴樹下傳法理,各族同心一家親。
深化普法宣傳 營造民族團結法治氛圍
紅河州法院將普法強基工作與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深度融合,依托邊疆民族地區群眾趕集日及火把節、“開秧門”、哈尼族“十月年”等民族節日,積極開展送法進村寨、進社區等普法宣傳活動,講授、解讀相關法律法規,推動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在各族群眾心中落地生根。
2026年以來,紅河州法院共面向基層各族群眾開展集中法治宣傳活動218場次,發放各類法律宣傳材料10000余份。同時,拍攝雙語普法視頻,推出以“哈尼法官說”“法治微宣講”為代表的民族特色普法欄目,累計獲得30余萬次的點擊量。
從巍巍哀牢山到滾滾紅河水,從哈尼梯田到苗嶺村寨,紅河州法院法官干警們把民族團結進步工作貫穿執法辦案全過程,傾心以司法之力繪就民族團結“同心圓”。紅河州法院將進一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不斷豐富雙語司法、特色調解、巡回審判、普法宣傳等實踐載體,以高質量司法履職賦能民族團結進步事業,讓民族團結之花在紅河沃土上常開長盛。(羅旋 文/圖)
來源:紅河州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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